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晋政办发 [2016] 3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长治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以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为基础, 以强化全体人员特别是主要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为着力点,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信息监控中心等业务科室具体办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组织基础;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重点,在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网上开辟了政务信息、新闻动态、政策法规等10个专栏,涵盖了环保工作的全部内容,做到能公开的皆公开,较好地满足了民众对政府信息了解掌握的需求;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载体,建立了规范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严格规范的审查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1921条,其中:政务信息122 条,占总数的0.4 %;业务信息15662条,占总数的49.1%;工作动态131条,占总数的0.4 %;企业自行监测信息15840条,占总数的49.6 %;政策法规22条,占总数的0.06%;决策信息40条,占总数的0.1%;公告公示 14条,占总数的0.04%;网上投诉90条(均已回复),占总数的0.3 %。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68号)的要求,2015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程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5年市环保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实现4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公开。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网上公示。60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情况,全部在网上公示。

      (二)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据《山西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要求》,对国控企业监督性检测和企业自行检测的信息全部予以公示;对62家国控企业名单(废气、废水、污水处理厂、危废企业)以及监管信息全部予以公示;对39家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对32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全程予以公示;对2015年市本级征收一般排污费情况予以公示;

    对93起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公示。

      同时,还加大了环境应急方面有关信息的公示力度,先后向社会公示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行)》和《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仅强化了政府和环保部门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责任担当意识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主体责任意识,也对调动民众积极参与和正确处置突发护环境事件,把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发生负面影响有着重要作用。

   (三)多渠道公开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为更好地回应民众关心的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网上、长治日报、长治电视台等每日发布长治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信息,并每月对1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排名情况在长治日报上予以公布;每月对长治辖区内地表水、长治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在环境保护网上发布一次。既方便了民众对看得见、摸得着、能感知的环境信息的了解,维护民众知情权权,也对形成人民监督,全民来做,共同治理的环保工作格局起到助推作用。

   (四)对“六权治本”要求的“两单”“两图”进行公示。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六权治本”的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两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图(行政职权流程图、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对确定我局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2项,其它行政权力11项,均在环境保护网和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五)实现“三公经费”的全公开。2015年,市环保局及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及开支情况在市环境保护网上予进行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咨询处理事项。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较好地满足了公众对环保工作了解的需求,但同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程度还不够高,工作节奏和信息更新的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检查考核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6年,长治市环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晋政办发电[2016]3号文件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学习,强化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形成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二是抓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措施落实到具体环节,以制度的完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抓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根据单位实际,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加及时高效。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