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牵头抓总,信息中心技术支持,大气、水、土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完善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方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完善公开内容。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开设了环保资讯、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等10余个专栏,涵盖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黑臭水体治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等主要内容,做到能公开的皆公开。
(三)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两微”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布单双号限行等新闻公告,认真解读环境政策法规,趣味科普环保知识,公开曝光污染问题,积极邀请群众参与,进一步提升了环境信息发布的传播力和引导力。
(四)助力专项行动。2018-2019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期间,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对督查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公开。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期间,在大气污染督办问题专栏上定期发布驻长治市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并对全市大气污染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6条,其中,通过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1611条,“长治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220条、“长治环境蓝天碧水”官方微博公开1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5 |
69 |
2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2 |
20 |
672 | |
行政强制 |
79 |
2 |
8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30.8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2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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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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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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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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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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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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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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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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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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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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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5 |
2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信息更新的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监督检查考核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接下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