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机关各科室及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全市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信访积案解决,有效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综治委《全省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17年平安山西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对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责任,注重源头预防,坚强日常监管,细密排查、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梳理污染矛盾纠纷,集中处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预防、减少新的矛盾纠纷产生,坚决防治发生重大群众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
三、工作原则
(一)注重源头预防。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源头预防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及时排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上下之间和单位内部的协调配合,注重信息交流,运用多种方法,集中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责任追究。对排查化解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稳控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赴京非正常上访的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解决好“邻避”问题。以垃圾处理、焦化、化工、钢铁、火电、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修复、输变电等新建项目和存在环境争议的项目为重点,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新建项目进行环评审批时,要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的环境社会风险,加强研究论证,认真实施公众参与,全面公开信息。
(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限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结合日常环境执法,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破坏、大气污染、水源污染、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
(三) 切实解决久拖未结的环境信访事项。认真梳理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等信访问题,分类逐项进行治理。对问题已经解决到位的,重点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对解决不到位的,要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切实化解。
五、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近年来未解决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对系统下属单位、要害部门、关键环节、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县市区排查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市环保局。
(二)深入推进整治化解。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一案一策,建立台账,逐人逐案跟踪落实。重大问题难以解决,整改难度较大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专题汇报,研究对策,确保真正将问题解决到位。
(三)强化预测预警预防。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系统内相关信息的收集,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预防。每月1日和15日分两次向市环保局报送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任务清单,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按周报送。重大情况要随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维护环保系统安全稳定稳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好落实。要形成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五账工作法”(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对重大隐患,实行“四定”责任制(定包案领导、定工作任务、定具体责任单位和承办人、定办结时限),推动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对疑难复杂问题,当地解决不了的,要逐级向上请示汇报。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环保局将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跟踪督办,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检查督导,直至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
各县市区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承办单位及负责人名单请及时报市环保局法制监察科
联系人:市环保局法制监察科 冯跃武
电话:2033075 电子信箱:13835566121@163.com
附件:长治市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