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道路降尘措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对加强机械化清扫、采用雾炮车降尘的建议让我们深受启发。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十分严峻,扬尘污染依然较为突出2023年3月,长治市环境空气降尘量最大值为13.0t/km2·月,最小值9.0t/km2·月,均值10.4t/km2·月,超出了7.0t/km2·月的考核标准要求,平均值同比上升5.1%,降尘量均值在全省正常监测的11个地市中排名第7。

为持续加强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尽快扭转2023年以来降尘及扬尘污染不降反升的不利形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气防办印发《长治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239号路扬尘整治标准中要求主城区、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作业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频次,主城区机扫率要达到75%以上。主城区周边、车辆通行量较大的主要干线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洗扫2次以上,洗扫作业实施机械化洗扫,配合人工清扫,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根据路况及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除尘。

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会对人体的皮肤、呼吸道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产生一定的危害,近地面的臭氧(O3)会损害人体呼吸系统、破坏人体免疫力、加速人体皮肤衰老,对人体健康产生很大危害。洒水不仅能抑制道路扬尘,还能降低近地面温度,有效减轻臭氧污染影响,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环卫部门为抑制道路扬尘加大了道路冲洗频次,在洒水降尘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洒水车使用不科学等情况,造成了二次污染、影响行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在道路扬尘治理要求中增加道路扫除、吸尘机械、雾炮车作业清扫频次要求,提出更加精细化的治理要求,提升道路扬尘治理的精准度。并要求潞州区环卫处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洒水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洒水作业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开展对环卫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质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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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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