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由长子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庆带领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长子县县政府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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