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012340459/2024-00070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 我市启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发布日期:2024-06-17 发布机构: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
我市启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频现,臭氧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降低近地面臭氧浓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近日,我市启动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聚焦工业领域、生活领域、交通领域,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鼓励错时生产,多措并举遏制臭氧污染。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是臭氧生成的两大重要前体物,在高温、强紫外线的照射下,极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危害人体健康,加大前体物减排力度迫在眉睫。工业企业是污染减排的主力军。此次行动将对辖区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快推进清洁原辅材料替代,鼓励使用水性、粉末、热熔、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涉及的工业企业、储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废气收集、排放治理等10个环节进行严格排查整治,确保生产过程中无挥发性有机物逸散问题。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采用单一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企业,督促其按时完成治理设施安装、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终端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同时,企业需进一步加大脱硝负荷,加强锅炉和工业密炉污染减排治理,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此外,对重点行业绩效等级为B级以下的焦化、木材加工、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在今年6至9月每日(阴雨天除外)10至18时,实行间歇式涉VOCs工序停产。生活中也有许多臭氧污染源。为精准防治臭氧污染,此次行动要求,在今年6至9月每日10至18时期间,全市储油库、加油站避免油品装卸和运输作业,并引导公众错开高温时段加油。汽修厂避免调漆、喷烤漆、烘干或晾干作业。建筑单位避免外立面改造、建筑工地喷涂、粉刷、防水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餐饮单位要按要求安装、清洗油烟净化器等。同时,要加大重点路段喷雾洒水作业频次,有效降温、降尘。车辆尾气中除颗粒物外,还有大量的氮氧化物。此次行动将加强常态化路检路查,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原则,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燃气车辆擅自拆除三元催化器、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功能、超标排放、冒黑烟等行为,禁止使用未备案、未编码登记、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规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