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9﹞39号)要求,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长环函﹝2023﹞100号),按照20%的比例对全市1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共抽取出了三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为长治市污水处理厂、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和长治市上党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2个检查组分别对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了全面现场排查,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查阅环保相关资料等,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检查中,检查组对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出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