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7日,市委、市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2016年4月,长治市因环境质量恶化、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约谈,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再次督查发现,盛泰钢铁、祥瑞焦化、长信工业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依然突出。 

  二、整改目标 

  彻底解决盛泰钢铁、祥瑞焦化、长信工业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三、完成情况 

  (一)依法进行查处 

  1.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与盛泰钢铁为同一家企业) 

  (1)对烧结机机尾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和2016年下半年未公开废气中二噁英的监测结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款7万元; 

  (2)原料运输通廊未封闭的问题已进行了全封闭,冷筛工段已进行了密闭,烧结机尾更换为布袋除尘,对该企业原料仓未密闭的行为责成限期整改,目前2个全密封原料仓已完工,经调阅2017年8月份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烧结工段无超标情况。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在环境违法问题。 

  2.对山西潞安祥瑞焦化有限公司 

  (1)焦炉不正常使用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尘站行为处罚20万元,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检修时苯、萘等化学产品无组织排放,异味严重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2)2016年提标改造工作已经环保部门验收,今年以来投资200余万元对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尘站进行了改造,更换了风机;经调阅2017年8月份以来的在线数据,企业无超标情况;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 

  1.2016年对环保部约谈中涉及的6个县市区和29家企业负责人,市政府进行了集中约谈警示; 

  2.2016年对首钢长钢、华晟荣煤矿两家环保不达标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约谈的企业进行了公示, 

  3.加大了重点企业执法监管的力度和频次,对屡查屡犯企业依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今年以来,我市共对699家企业行政处罚7629.411万元,按日计罚2家,查封扣押企业117件,限产停产企业86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企业68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对屯留县兴旺焦化、华诚焦化、郊区昌晋苑等3家焦化企业实施了停产、取缔等措施; 

  四、验收结论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17]66号)、《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晋环督改发电[2017]6号)要求,我们认为,12号确定的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予以销号。 

  验收组组长签字: 

  2017年  月  日 

  中共长治市委书记签字: 

  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签字: 

  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