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规范有序地推动我市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切实降低钢铁、焦化行业的污染排放,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治市钢铁行业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和《长治市焦化行业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
附件:1.《长治市钢铁行业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2.《长治市焦化行业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