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治市环保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共有7个下属单位,其中:参公单位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六个。局机关代管四个全额事业单位:环境信息中心、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治污减排办公室、辐射环境监督站,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不独立。下属独立核算三个单位包括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6名,实有在职人员25人;事业编制141人,实有在职人员119人。
二、车辆情况:
2014年市保护局公务用车5辆,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和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共有19辆环境执法检查车辆,10辆环境监测特种车,10辆喷雾降尘车。
三、部门决算分析情况:
(一)市环保局
1、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8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07.32万元。
2、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我单位结余16782816元,其中:(1)辐射仪器购置790000元,已采购,货未到(2)环境监测执法用房结余10000000元,已立项,未开工(3)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结余1600000元,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4)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2922816元,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5)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优化整合项目390000元,已采购,货未到(6)空气质量信息分布平台建设1000000元,国家标准化建设方案未下达(7)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搬迁费80000元,资金下达晚。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有所下降,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市环境监测站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收入为1574.6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21.05万元,非财政拨款为153.56万元,与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相符,没有差额。
2、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情况:2014年我环境监测站征缴入库行政事业性收费5496217元。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年末我单位结余7887778.87元,其中:946189.75元为2013年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配套资金,已进入采购程序;2000000元为2014年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已进入采购程序;1100000元为2014年大气环保资金,已进入采购程序;2580000元为2014年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资金,已进入采购程序;180000元是下达2013年段面水质监测资金,项目未完成;1081589.12元是非财政补助结余。
(三)市环境监察支队
1、排污费征缴情况:2014年我支队征缴入库排污费3860.86万元。其中:一般排污费2707.07万元,焦炭排污费1153.79万元。
2、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23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393.23万元,没有差额。  
3、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我单位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相差4020元,原因是2014年年底平衡2013年结余资金4020元。
(2)我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原因为2014年年底平衡2013年结余资金4020元。
4、我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原因为2015年年初平衡结余资金76800元。
5、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我单位结余952000元,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排污费征收信息化管理专项资金,已进入采购程序。
(四)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4年年初预算总计148.08万元;2014年底决算收入总计573.63万元,决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多425.55万元,形成原因为职工工资增长,项目支出汽车污染治理经费增加,年中追加了2个项目款。
    2014年决算支出总计17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2013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为200000元,2014年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总计为4191259元,其中: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结余为4759元,项目支出结转为4186500元,项目支出结转为排污费安排的专项支出2186500元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00元。比上年增加399.13万元,增加了1995.63%,。因为项目正在实施中还未完工,故没有支付。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631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474元;2014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18369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55526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53元,今年比上年节约722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1090元,今年比上年节约6616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108.73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人均支出1631.6元。
三、收费依据:
(一)市环境监测站根据晋价费字[2012]406号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
(二)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文征收排污费。
 
 
2016年8月23日

2014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