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治市环保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基本职责和任务是: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辆等的污染防治监督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工作;协助上级环保部门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各市区、各部门以及市内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及国外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技术的引进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治市环保局共有9个下属单位,其中:参公单位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八个。局机关代管六个全额事业单位:环境信息中心、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治污减排办公室、辐射环境监督站、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不独立。下属独立核算三个单位包括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检测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7名,实有在职人员21人;事业编制153人,实有在职人员126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7.19%,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0.53%原因是工资上调和人员增加(2)项目支出减少52.06%原因是删除排污费支出预算科目,原排污费支出预算科目安排的费用现调入基金支出预算科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公务用车费减少5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2、公务接待费减少10.3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执行,没有公务接待函的来访单位一律不予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环保局及所属环境监察支队一家行政参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1.83 万元,增长1.68%,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环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万元、政府服务预算997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16年公车改革后,为了便于处理环境应急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执法检查,经政府批准市环境保护局保留公务用车两辆,市环境监察支队保留执法检查用车两辆。
局下属8个事业单位共有9辆环境执法检查车辆,10辆环境监测特种车辆,23辆喷雾降尘车。
(2)房屋情况
办公用房面积6640平方米。
3、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环保系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万元。
2017年4月18日
公开2-10表 |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2017年预算数 |
合计 | 111.04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 60.35 |
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 | 50.69 |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所属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公开2-8表 |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减%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583.00 | 58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
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
01 |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
04 | 环境保护宣传 | |||||||||
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
03 |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 |||||||||
04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
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
03 | 污染防治 | |||||||||
01 | 大气 | |||||||||
02 | 水体 | |||||||||
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
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
11 | 污染减排 | |||||||||
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
02 | 环境执法监察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83.00 | 583.00 | |||||||
14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83.00 | 583.00 | |||||||
99 |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583.00 | 583.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01 | 住房公积金 | |||||||||
备注:该表反映各部门年度预算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反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以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 |
公开2-9表 |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合计 | 45.80 |
1、因公出国出(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8.30 |
3、公务用车费 | 37.5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7.5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和 | |
运行维护费预算情况。 |
公开2-10表 |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2017年预算数 |
合计 | 111.04 |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 60.35 |
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 | 50.69 |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所属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