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长治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长治市国土资源信息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长治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长治市客运中心西,邮编:046000,电话:2057216,电子邮箱:czgtzfxx@163.com)

    一 、概  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中心,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0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梳理和编制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机关公开信息的编制和录入工作,继续按照“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要求,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不断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2010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截止2011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32条。

    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设置类信息,为《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情况》、《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职能》等;(2)政策法规类信息;(3)规划计划类信息;(4)工作动态类;(5)其他类信息。其中主要以工作动态类信息为主。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公众信息网站(“长治市国土资源信息”网站)上公布。

    2. 在长治市档案馆、市区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程序等相关制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1年,我局继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大投入,主要在电子政务建设上加大了资金投入。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八、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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