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紧密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拓进取、务实重行,坚持依法履职、严格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党组重视,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首位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2020年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2021年及时调整了领导组成员,党政一把手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制定年度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明确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要求及完成时限,做到了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法治决策、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述法。
(二)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强化经费保障。着力解决法治工作经费问题,2021年落实法律顾问、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费用18万元,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2.强化队伍建设。我局始终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从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执法人员保障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提高执法队伍稳定性、专业性,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3.强化法律顾问制度。经多方面考察,我局与山西英佳法律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聘请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项,重大事项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坚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切实提升复议应诉水平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成立了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任务分工,梳理了工作流程,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二是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做到每次应诉都有局主要领导出庭。出庭应诉的领导面对面地倾听行政相对人心声,促进化解行政争议,查明案件事实。2021年司法机关审结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0件,胜诉8件,2件正在审判程序中,被诉内容主要为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不动产登记、安置补偿方面;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2件不予受理,1件驳回申请,2件撤销被申请人回复,1件确认被申请人行政行为违法,复议内容主要为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征地补偿信息公开方面,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部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被复议案件1件,被复议内容为申请撤销我局做出的行政批复,长治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已下达行政复议裁定书,驳回申请人请求。
(四)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
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县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同时,设置举报箱,对外公布3部举报电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的廉政监督,着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
二、从严执法,始终保持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一)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草原防火方针,把护林防火工作放在推进转型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安全的大局高度,担起责任、主动作为,坚决守住了“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底线。严格落实省委市委重要批示指示,局副处以上领导不分节假日带队督导,全市233个视频监控点、440座瞭望塔全天候盯防,13000余名护林员严防死守,成功通航固定翼和无人机严密巡护,构建了地空合力、人机共防的立体防护体系,筑牢全市森林防火的“安全防火墙”。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会议精神,对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印发《长治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重点,划分具体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全力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我市历年土地例行督察存在3类412个问题,耕地保护督察共反馈760个问题,要求2021年实现违法清零。面对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我局积极请示市政府,印发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历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的通知》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治市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向各县区下发“督办通知书”18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历年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185个,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到位117个。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从35.8%降至7.78%。通过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的强有力打击,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稳定,为全市更快更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强化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监管
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坚决制止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彻底整治关闭矿井,严肃查处持证矿山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开展了多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断强化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提升巡查效果真正将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在早、消灭在小”。同时,加强持证矿山企业日常监管,对14座煤矿企业用地、用矿进行了检查,经查阅资料、下井测量未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三、坚持学用结合,全面开展“七五”普法
(一)全员学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工作。制订学法计划,采取局领导集中授课、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开展讲座和各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基本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APP,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二是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事业单位具体普法学习内容。适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测试,增强法律思维与法学素养,全方位推进全局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在大厅和走廊设置保护土地、矿产、森立等自然资源以及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等法治文化展版,潜移默化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二)创新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对宣传主题、时间及形式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扫黑除恶、禁毒等法律宣传活动。“12.4”宪法日通过定点宣传,共计接待过往群众400余人次,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征订2021年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时更新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
(三)建章立制,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例如,对黎城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法制审核;已对我局代市政府草拟的《长治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长治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配合全局中心工作,在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合同签订、信访案件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审查50余件。
二是结合《山西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制定我局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从而减少因程序不合法或者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的被诉案件。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保障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文明。
三是按照《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梳理,及时清理退休人员和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共计15人,换发执法证件6件。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学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试行)》。12月-1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年的执法查处案卷开展评查工作,重点针对执法查处主体、程序、实体和立卷归档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地核查,列出问题清单,总结错误做法,反馈核查出的问题并要求整改,特别是要注意总结之前各县区局在案卷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学用分离、学用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行政能力需继续提升完善。
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宣传形式仍以传统的派发传单、手册等为主,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不足,需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形式。
三是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特别是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
四是在对系统内各县区局和机关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方面还不够全面扎实,制度规定还不够详实。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在学法、普法、用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离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率和覆盖面。创新宣传内容,提高法治宣传文化内涵,增强渗透力。进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落实责任、补齐短板,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执法责任体系。继续加大违法用地整改查处,集中开展好拆违专项行动工作;全力以赴展开卫片违法图斑整改,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问题逐宗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打击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侵占自然保护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强化巡查、突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自然资源秩序的持续稳定。
(三)继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指导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以此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正规化、标准化建设,使依法行政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依法完善我局的相关制度,更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我局逐步向“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发展。
(四)突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教育和实践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从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入手,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通过严格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