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备注 |
1 |
长房权证城私字第0033619号 |
刘香英 |
房屋 |
长治市紫金东路89号2单元6层2号房 |
140403102006GB00035F00020024 |
78.02 |
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