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长治市公安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7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1年,市公安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本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公安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编制了《长治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2011年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开通了网上公安局,网上受理群众办事申请,实地解决群众疑问,在中长治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及时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在电视台、长治日报、互联网站公开群众举报电话、办事指南及面向社会的通告内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市公安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便民信息等多类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长治市公安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2011年,市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250条。
二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长治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1年,市公安局共发布稿件350余篇,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220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2011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2011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0条,已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留言办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及时、合理的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属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职民警。
(二)本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改进措施:加强学习、管理、教育,强化督查、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长治的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因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在公开的内容上比较难以把握,导致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改进措施: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四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积极配合服务中心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确保办事群众能够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答疑、咨询、预约、传输、预审及审批,逐步推行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网上预警和网上监督,实行网上“一站式”服务。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