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长治市公安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7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治政府网站和长治公安便民服务在线(http://www.czgabmf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355)2050283。

  一、概述

  2012年,市公安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截止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2年,本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公安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2年,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编制了《长治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市公安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2012年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开通了网上公安局,网上受理群众办事申请,实地解决群众疑问,在中长治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及时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在电视台、长治日报、互联网站公开群众举报电话、办事指南及面向社会的通告内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市公安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便民信息等多类信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将政务网站作为主要平台。“长治市公安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刊登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开通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进度查询和网上监督投诉等网上办事功能,并提供了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2012年,市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350条。

  二是积极利用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长治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2年,市公安局共发布稿件370余篇,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240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中国长治”门户网站和“长治市公安局”网站、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2012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2012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84条,已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留言办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及时、合理的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属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职民警。

  (二)本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长治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继续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民咨询留言办理机制,突出网站各项对外服务功能,努力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电子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针对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把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适时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如何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业务培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长治市公安局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