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全年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准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更新权责清单等内容。截至2019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12条,其中工作动态共58条,占总数的51.8;便民信息共46条,占总数的41:其他信息共8条,占总数的7.2%。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1066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301.00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统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维机制,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机制。保证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对公开信息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六、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接受投诉168条,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浮上升;业务咨询794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涉及交警、户政、治安、出入境等部门。其中,交警支队共收到196条,占总额的24.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户政支队共收到348条,占总额的43.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7.9%。出入境支队共收到27条,占总额的3.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治安支队共收到223条,占总额的28%。凡是市民在长治公安便民服务在线中的咨询、投诉,以及从其它渠道转交的咨询、投诉,我局都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修养,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进一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力争更快、更好、更多的对外公布信息。

                                  

                    长治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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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治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