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长治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持续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更高水平法治建设,为建设法治长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公安力量。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理论学习等方式,运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党委高位推动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局党委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公安工作重要内容,将其列为2022年“1166”工作思路的重要一环,坚持法治建设工作和其他公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研究制定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依法行政管理,深化推动法治公安建设。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减少决策失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制度优势,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是认真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将活动作为巩固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力抓手,坚持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一体推进,持续深挖根治执法顽瘴痼疾,推动民警执法理念和执法作风深层次转变,不断提升队伍执法素养和执法公信力。三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编发《长治公安“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专刊》8期,进一步加强基层沟通交流、促进学习借鉴、实现整体提升。四是坚持推行信息化政务网上服务,长治市公安局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共接受群众来信836条,办理各类业务370条,发布信息685条,办结率、满意度均达到100%。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通户籍类业务“全省通办”、6项公安证明事项“跨省通办”;推动37项审批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建设智能化警务专区,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深化“证照分离”,对涉及公安的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惠及企业57户。规范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动态调整并公开221项权力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年共联合抽查7次21家企业,录入执法人员信息212条,企业基本信息174条,行政检查行为信息1740条。六是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围绕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拍摄视频宣传片、线上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百余次。

(三)围绕主责主业,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一是深化严打整治。以打开路,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飓风2022”专项行动,全力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毒品犯罪、民生小案破案攻坚、治安乱点排查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和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六大战役”。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二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级响应要求,累计出动民警10万余人次,检查车辆2000余万辆次,检查人员4000万余人次,依法查处涉疫案件432起,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三是深化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依托公安执法全流程平台实现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坚持“三公一数”和执法质量月考评机制,随机抽取336起行政刑事案件进行考核,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效。四是健全完善检警协作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全市公安机关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8个,派驻民警21名。五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发民警学法热情,为长治公安储备大量高素质法律人才。聚焦全警实战练兵强警,采取集中培训、钉钉课堂、行政执法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9次。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民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问题发现渠道有限,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违法犯罪更加隐瞒,突出治安问题尚未有效整治。五是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工作覆盖面较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长治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全力助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类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计划,切实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法治意识。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通过集中培训、执法考试、比武竞赛、旁听庭审等方式大力开展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增强民警规范执法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加强“以案释法”,对执法问题案件逐案进行评析,切实做到“发生一起纠正一起、纠正一起预防一类”。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审核力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及时预防纠正执法突出问题。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减少执法工作中的自由裁量,规范执法。坚持执法质量月考评机制,加大通报力度,以监督促进规范。

(四)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在宣传发动、线索排查、重点打击等方面发力,多破案、破小案,严打传统“盗抢骗”、“黄赌毒”,加大电信诈骗打击与预防,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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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