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长治市委:
《城乡居民养狗成患亟待治理》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非常感谢对犬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意见非常宝贵,针对提案中的四个问题和四项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养犬管理工作现状
自从2010年市公安局成立犬类治安管理大队以来,连续每年开展“犬管便民月”和“犬管集中整治”等系列活动,累计年检、免疫8000余犬次,办理犬牌犬证7300余个。特别是在2017年8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为期100天的专项行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劝阻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6000余次,抓捕无主犬、流浪犬150余只,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工作缺乏强制性,致使养犬户登记比例不高、各项犬管工作持续性不强。
市人大拥有立法权以来,首先考虑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加快养犬管理方面的法律建设,今年出台了《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
二、目前《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推进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成文碧副市长亲自研究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本着工作开展宣传现行的思路,我局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3000余次,共发放宣传公告20000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0余次,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同时,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协调综合执法、市场、畜牧兽医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制定细则,联合畜牧兽医局出台了《禁养犬种名目》等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布。县区公安机关按照要求,紧抓社会宣传、强化基础、联合行动等三方面进行推进,积极协调财政、住建部门加快“犬类收容所”
的建设,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结合您的建议和当前犬管工作现状,明确几个工作方向: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落实新《条例》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拟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集中行动,行动的范围包括各县区重点管理区和各县重点管辖区,要通过行动,全面推进养犬管理登记,严查、严管、严控违法违规养犬、遛犬行为,集中抓捕流浪犬、无主犬,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各主管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犬类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养犬“依法、文明、清洁、重管”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整体发展。
二是建立联合行动机制。由于犬管工作参与的部门较多,市政府拟于近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县区分管领导参与的联席会议,成立统一的领导组,形成公安、畜牧兽医、城市管理、市场管理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加快公安、畜牧、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养犬管理专职队伍的组建和发展,加强业务训练,提高查处整治、犬只抓捕等工作能力,为落实《条例》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夯实基础。
三是加快犬类收容所建设。犬类收容所是犬管工作的基础,各县区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协调财政、住建、规划等部门加快犬类收容所的建设。同时,在场所没有建设完成之前,通过积极协调民间爱犬人士和群体,将抓捕的流浪犬、无主犬临时寄存在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杜绝在抓捕流浪犬、无主犬工作中出现的“有人抓、无人养、无处放”的尴尬情况。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特此复函
负责人:吴国斌 (市公安局犬类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联系人:张慧鹏
联系方式:0355—2210434
长治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