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提升依法监管工业行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市属国有企业。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6、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7、《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三、检查事项

(一)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民爆生产企业

检查形式:定期检查、随机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企业生产技术装备、经营行为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准予许可范围等。重点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等。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服务科

(二)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行为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民爆销售企业

检查形式:定期检查、随机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企业新建、改造库房符合规定要求,信用信誉度、准予许可范围等。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问题,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落实销售备案制度不到位,账证不符、账物不符问题。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服务科

(三)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对象:民爆生产企业

检查形式:定期检查、随机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相符情况;生产线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重大危险源标识不规范,监测监控体系不健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安全防护能力达不到要求;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服务科

(四)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市属国有企业

检查形式:定期检查、日常监管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企业产权登记情况;企业对外租赁情况;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科室:业绩考核科  产权管理科  国有企业发展科

(五)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中小企业

检查形式:现场检查、日常监管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

责任科室:民营经济促进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六)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工业企业

检查形式: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系统查询、日常监管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废钢企业生产运行情况、钢铁企业对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情况

责任科室:运行节能科、材料工业科

(七)对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工业企业

检查形式:现场检查、抽查、日常监管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焦化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耗能过高落后用能设备的淘汰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清洁生产情况等全市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

责任科室:运行节能科

(八)对信息化建设推进的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工业企业

检查形式:现场检查、日常监管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对运营商及铁塔新建的5G进行抽查检查,全市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情况

责任科室:信息化科

(九)对新建、扩建、改建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建设和生产情况行政检查

检查对象:化工生产企业

检查形式:定期检查、随机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检查内容:新、改、扩建不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

责任科室:化学工业科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广大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对行政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检查,规范检查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遵守纪律。遵守行政检查工作纪律,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