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国资监管机构)、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市经开区发展规划部,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长治市工信(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长治市工信(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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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治市工信(国资)系统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晋工信政法字〔2022〕93号)、《山西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晋国资法规〔2021〕57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长发〔2021〕20号)精神,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市工信(国资)系统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 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提升干部群众(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工信(国资)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国企监管等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工信(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增强,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行业、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增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信(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夯实工信(国资)领域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全方位推动工业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筑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资领域法治根基。

——坚持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工信(国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的创新,运用新兴媒介、载体寓教于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市县工信(国资)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读书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阵地,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入生活,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市工信(国资)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增强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把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组织干部每年至少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1次,5年内举办宪法专题讲座至少2次。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 ,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 、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 “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加强我市工信领域《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山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六)持续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力度,实现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把长治建成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大力宣传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方法措施

(一)利用立法过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国资国企监管需要,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拓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宣贯会等形式做好释义解读,并结合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点开展宣传活动,解读新法新规,增强社会公众理解力和认同度。

(二)利用管理服务过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坚持把普法融入行政管理、政务服务、国资监管、公益服务中,通过办公场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业务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引导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针对管理服务实践中行业、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加大法律指导力度,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讲解读。

(三)利用行政执法过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执法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通过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现场说法,推动“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注重在调处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中开展便捷高效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过程中,做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充分释法说理,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发挥案例的指导、规范、教育作用。

(四)利用各类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工信(国资)系统技术优势、专业优势,加大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利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和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党组织“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等的融合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纳入学习课程、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度挖掘工信(国资)领域典型法治案例,广泛宣传报道。鼓励普法融入群团活动、行业自律活动,扩大覆盖群体,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国资委)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任组员,并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综合科承担。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八五”普法规划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完善普法机制。市、县工信(国资)部门要加强部门内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制科室与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法制科室要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督促指导。业务科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促进行业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市、县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强化基础保障。市、县工信(国资)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强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搭建法治宣传平台,从人员配备、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强化保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注重配备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加强对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多发问题的调研,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治工作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

(四)完善监督考核。市、县工信(国资)部门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督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开展普法工作年度评估和总结,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必要时进行约谈惩戒,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