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制度。
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
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公共法律知识;
5、法制审核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技能的基本常识;
6、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三、学习培训采取定期培训,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学习一次,举办专题讲座、研讨等多种形式。
四、对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学习。
五、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