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鼓励和支持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在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明确工作举措,持之以恒,紧抓不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引导和鼓励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着力提高我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 

  二、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要为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充足的学习备考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集中培训辅导,激发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参加考试的积极性。 

  三、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要积极引导申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