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工信〔2026〕34号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经开区发展规划部:
为深入推进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6〕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放弃参加“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须参加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完成填报)。
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市级审核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按要求向省工信厅报送相关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1),并规范制作纸质申请书,于2026年3月16日前向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2023年、2024年、2025年指标数据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省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二)县级初审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6)和有关要求,对复核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确认后,做出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填写现场核查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
(三)市级审核推荐
市工信局组织对县级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和核查,按不低于复核企业数量10%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同时按程序组织对复核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淘汰类、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核实,并在正式推荐文件中统一出具说明,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7,各一式二份)、市级现场核查表原件(附件3)、企业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四)省厅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企业的复核资料进行评审,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公告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各级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做好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完成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核把关。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认真开展初审、复审和实地核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应参加复核但未参加或不推荐复核的企业,须在正式文件中详细说明原因。
(三)严守工作纪律。本次复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服务,各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市工信局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确保复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明确称号效力。在省工信厅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新公告名单为准。
(五)强化培育储备。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立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长效机制,提前谋划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准备与培育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针对性开展政策对接、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等精准辅导,引导企业聚焦主业补短板、练内功,规范财务核算、知识产权管理和研发投入统计,夯实申报基础。同时动态跟踪培育企业发展状况,及时解决培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复核及后续申报工作储备优质资源,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存宙 宋旭日
联系电话:0355-3032370
附件:1.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材料编写要求
2.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推荐意见表
3.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市级)
4.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7.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8.县(区)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材料编写要求
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务必在系统中上传佐证材料)。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申请书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并签章)。请将3-29项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务必上传至申报系统。
一、装订顺序和要求
封面统一为:2026年度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复核材料,标明复核企业、申报日期、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材料侧方为企业名称+复核。(格式附后)
1.(必须项)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推荐意见表(文件附件2,此表由市工信局填写,需盖章)
2.(必须项)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文件附件4,此表由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需盖章)
3.(必须项)目录(含对应页码)
4.(必须项)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申报系统内下载,需签字盖章);
5.(必须项)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法人手签或盖签名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6.(必须项)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
7.(必须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8.(必须项)主导产品说明材料(不超过300字);
9.(必须项)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等认定标准涉及的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
10.上年度营收1000万以下的,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1.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需政府部门或单位颁发,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2.2024、2025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4.(必须项)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的印证材料和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15.(必须项)属于工业“六基”领域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的印证材料和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提供与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等印证材料);
16.中华老字号名录证明材料(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查询)(企业如有,提供);
17.(必须项)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自测结果截图;
18.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复印件;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对应的证书复印件;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主持(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参与的,需提供至少一份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企业如有,提供);
19.(必须项)与特色化指标有关的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0.企业实施特色化经营获得称号、荣誉等相关文件或证书等(企业如有,提供);
21.企业中创新人才情况,包含获得称号、荣誉等相关文件或证书等,且需提供企业为创新人才缴纳社保记录或发放工资证明(企业如有,提供);
22.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含专利登记簿副本),如涉及转让,证明文件需包含专利转让年限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如属于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需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企业如有,提供);
23.(必须项)近3年企业的研发项目内容与取得的进展与实绩;
24.(必须项)截至2025年12月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5.(必须项)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的证明材料;
26.(必须项)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27.(必须项)202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经营异常情况);
28.(必须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
29.其他证明企业发展情况的材料;
二、申报系统地址和操作手册
申报系统地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jtx.miit.gov.cn/ptczsc.pdf
2026年度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
复核材料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手机:
推荐单位: XX市工信局(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2026年X月
附件2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推荐意见表
|
评价指标得分 | |||
|
评分结果 |
专业化指标 (满分25分) |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
分 |
|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
分 | ||
|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
分 | ||
|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
分 | ||
|
精细化指标 (满分25分) |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
分 | |
|
6.质量管理水平(满分5分) |
分 | ||
|
7.上年度主净利润率(满分10分) |
分 | ||
|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
分 | ||
|
特色化指标 (满分15分) |
9.产业领域情况(满分5分) |
分 | |
|
10.实施特色化经营情况(满分5分) |
分 | ||
|
11.企业创新人才情况(满分5分) |
分 | ||
|
创新能力指标 (满分35分) |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
分 | |
|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
分 | ||
|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
分 | ||
|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
分 | ||
|
总计 |
分 | ||
|
市工信息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员会推荐意见与主要理由: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3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市级)
( 市)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联系电话 |
|||
|
企业地址 |
手机 |
|||
|
现场核查意见 | ||||
|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符合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情况描述(200字内) | ||||
|
核查企业盖章:
年月日 |
抽查组人员签字:
年月日 | |||
附件4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
市 县(区、市)
|
企业名称 |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
企业地址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 |
是□否□ |
|
申报企业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
是□否□ |
|
现场核查意见 |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
现场核查人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的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我省优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要求,现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山西省自主设定)
9.产业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属于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消费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特钢、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绿色建材、现代煤化工、碳基新材料、高速飞车、绿色氢能、量子信息、前沿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5分)
B.属于能源、原材料、传统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或省级重点产业链(不含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3分)
C.其他产业(1分)
10.实施特色化经营情况(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省级特色专业镇、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企业。
B.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持有可再生能源使用证明的企业。
C.企业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首版次软件产品。
D.近三年在“创客中国”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等中获奖。
11.企业创新人才情况(满分5分)
A.企业中的工作人员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中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称号或其他国家级人才称号。(5分)
B.企业中的工作人员获评省三晋英才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称号或其他省级行政单位评定的创新人才称号。(3分)
C.市级及以下创新人才。(1分)
D.无。(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附件7
|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 ||||||||||
|
市工信局:(盖章)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县(区、市) |
所属 行业 |
主导产品名称 |
企业类型 |
是否 推荐 |
评价得分 |
是否为直通企业 |
满足的直通条件 |
备注 |
|
1 |
||||||||||
|
2 |
`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备注:1.所属行业按申报系统中名称规范填写;2.企业类型填写中、小、微;3.满足的直通车条件请具体填写满足的指标情况。 | ||||||||||
附件8:
县(区)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营业收入 |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
近两年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 占营业收入比重 |
知识产权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小巨人或专精特新) |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