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工作会议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全市科技系统的科技局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科技政务信息报送和科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执行。
一、关于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本着拓展服务职能、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积极建设本局的门户网站。网站建设中要做到以下工作要求:
1、按照庄重大方、便民利民、突出科技特色的要求,设置首页、栏目和服务功能。要创新管理机制,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建成服务型网站,并作为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的子网站,纳入全市科技网站体系内。
2、依据《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公开。
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整合网络资源,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实现各县(市、区)科技项目申请和科技成果鉴定等科技业务工作网络化办理,提高网站的在线服务功能和政民互动功能。
4、市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科技局门户网站建设的业务指导、监督、督查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及时与市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沟通联系,确保网站建设一步到位。
5、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建成网站;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在2012年10月底前建成网站。
6、市科技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李晓刚、朱宇飞。联系电话:2115954。
二、关于科技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科技政务信息主要包括工作成绩、工作作法、工作经验和工作动态,是服务领导决策、提升科技工作显示度的重要途径。
1、各县(市、区)科技局每月至少报送信息3篇;各科室、各直属科研院所每月至少1篇。市科技局将把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各科室科技工作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信息报送数和采用数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年底考核排队。
2、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提高信息质量,杜绝抄袭现象,提高信息采用率。
3、信息要分别报送到市科技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局办公室负责筛选优秀信息上报到省科技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宣传部,凡经局办公室采用的信息,将统计到对各单位、各科室信息采用条数内。局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筛选优秀信息录入到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内。
4、市科技局办公室信息报送邮箱:kjjsxz@163.com。联系人:孙晓钟,联系电话:13134650023。市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信息报送邮箱:zhuyufeicz@sina.com或 fuqiangzym@163.com。联系人:朱宇飞:联系电话:2115954。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08〕18号)规定,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市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国˙长治”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科学技术局专栏,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此外,市科技局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1、市科技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执法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部门信息、便民信息、部门文件及其他信息等。
2、市科技局各科室、各直属科研院所,在日常工作中制作的各类文件、函,各类工作计划、总结等,只要不涉密的,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公开。
3、各科室、各单位负责提供拟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在提供政府信息时,要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提供文件、函等拟公开政府信息时,要确保文号、函号、主题词、时间等要件完备。此外,要注意甄别剔除涉密政府信息。各科室、各单位负责把关自身产生的涉密政府信息不被公开,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4、各科室、各单位要首先对本科室(单位)2011年度以来已制作的各类文件、函、工作总结、计划等进行认真梳理,凡适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于7月10日前,报送到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对于2011年度7月份以后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要随时产生随时报送。
5、今后,市科技局的所有通知通告、行政公文(涉密除外)都将同步刊登在局门户网站和“中国˙长治”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市科学技术局专栏内,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各县(市、区)查阅和了解市科技局最新工作部署和精神,可通过互联网来进行。
6、各科室(单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时,一律报送到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的电子邮箱内。局办公室邮箱:kjjsxz@163.com;局信息中心邮箱:zhuyufeicz@sina.com或 fuqiangzym@163.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