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项目

承办机构

审核条件

审核依据

审核机构

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审核期限



1

行政处罚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处罚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30个工作日



2

行政检查

对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的检查

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30个工作日



3

行政检查

对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的检查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1、符合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条件;2、不按规定填报各种有关报表;3、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出卖民营科技企业证书;4、申报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5、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

  省科技厅《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晋科管发〔2000〕20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1 、填写由山西省科技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 “ 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 ;

  2 、向认定机关如实报送下列资料: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 )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 )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

  (5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学历及技术职称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科技人员名册;

  (6 )企业产权归属证明;

  (7 )有关行业资质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4

行政检查

对违规进行技术贸易活动行为的检查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30个工作日



5

行政检查

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行政检查

编制人事科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7号令)第七条第十六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一)境外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2.工作资历证明;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4.无犯罪记录证明;5.体检证明;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8.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2.聘用合同;3.体检证明。

  (二)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符合条件人员按上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备注:属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注销现有工作许可。

  (三)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2.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3.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4.其他(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应提交复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3.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5.其他材料。

  (五)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2.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2.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提供以下材料: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

与网上提交材料是否一致

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