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发科局),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长治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如下:
1.关于印发《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科发〔2022〕11号)
2.长治市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长科发〔2022〕13号)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