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长治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规范长治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建设,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引领和农村创新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长治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申报条件。对申报基地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的注册地域、经营年限、法人资格、从事行业、基地制度管理、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科技特派员数量及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对当地农业发展效益作了具体规定。二是申报材料。明确了申报基地的企业、合作社需要提交的材料《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长治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等。三是申报程序。对申报材料的初审、推荐、形式审查,对申报基地的评估、考察、评定进行了具体规定。四是运行管理。明确了市科技局、县区科技(发科)局、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原文:关于印发《长治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