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创新券?
答: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的一种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本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我省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
2、我市创新券主管部门是哪里?
答:创新券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由企业到市科技局兑现。市科技局下设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治市科技局农业与基础研究科,负责创新券实施工作。联系方式电话0355-2115320
3、创新券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创新券以年度为周期,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补助、兑完为止的支持方式。
4、申请创新券的企业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创新券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条件。
创新券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双创基地等入驻企业。
5、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什么?
答:(一)在科技创新活动中,通过省级科技资源开发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物种)资源等创新服务。
(二)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开展合作研发。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检测和活动,工业设计类服务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6、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如何申请创新券?
答: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创新券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注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登录山西省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26.228.127:11188/inno/)进行注册。注册时需提交材料(需扫描后上传)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两年财务报表、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性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发放5万元创新券。科技创新券可在有效期内分批多次使用。
7、企业如何兑现创新券?
答:企业在相关创新活动完成后,将服务或研发合同、支付凭证、结果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申请兑现,并通知服务提供方或合作研发方通过系统进行确认。服务提供方和合作研发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现申请信息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市科技局采取分批或定期处理等方式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创新券系统和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科技局兑现。创新券实行有效期管理制,在规定有效期内未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自动作废。
8、创新券兑现比例怎么计算?
答:兑现申请在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现申请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定额比例方式进行补助,超出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20%的比例核定。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9、科技局如何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答:市科技局组织创新券专家审核组,对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审核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组成,负责相应专业范围内的创新券兑现材料审核工作。创新券兑现材料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审核工作。审核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保守秘密。市科技局负责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对创新券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10、创新券在使用过程中应把握的原则?
答: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买卖,对创新券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追回已支付财政资金,违规企业3年内不再给予创新券支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