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书记、局长尚高明

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二、二级调研员王晓青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保障类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计划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治工作、信访工作、反恐怖、反邪教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抗震减灾、森林防火、防洪防汛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技术装备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分管科室:计划财务科、安全科、机关团委、机关妇联、资金管理中心(内审办)、教育装备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法委、市安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后勤处、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三、副局长(以下工作暂由副处级督学王政强代理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教学类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禁毒工作;负责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和中幼师学校、教师进修校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电化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技术建设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工作;负责职教园区建设和其它项目工作;负责教育电视台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及党组织建设工作。

分管科室:基础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化教育馆、信息中心、幼教办、教育园区办公室、教育电视台、外宣办。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电局、市科协、市农居办。

对口省级部门:基教处、学生处、思政处、教师工作处、青少年校外教育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幼教中心、省电教馆、省信息中心。

四、副局长李亚东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类工作。具体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人事劳资、考核奖惩、校长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查处教师违规违纪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法治办)、党建科、编制人事科、监察室。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审改办、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育厅办公室、法规处、教育工委、党建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五、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牛文斌

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作规定,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六、二级调研员郭文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能;负责教育系统体育、卫生、艺术工作。

分管科室:教育督导室、体卫艺办。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委、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对口省级部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体卫艺处。

七、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杨丽霞

协助局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及有关要求,负责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考招生工作;全面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改革工作。

主管科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招委成员单位。

对口省级部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八、 四级调研员廉鹏华

协助局长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扶贫工作;负责全市学生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科室:学生资助中心、扶贫办、学生服务中心。

对口市级部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育厅基教处、后勤处、省助学贷款中心。

九、四级调研员李小平

协助局长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教育下一代委员会工作;负责老干部和机关工会工作。

分管科室:语委办、关工委、机关工会。

对口市级部门:市关工委、市老干部局、市总工会。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育厅关工委、省语委会、省普通话测试中心。

十、副处级督学王政强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作;负责长治教育编辑工作。

分管科室:教研室、教育编辑部。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科院、省教育学会。

十一、副处级督学刘国斌

协助局长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民扫盲工作。

分管科室:职教科、职教中心。

对口市级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对口省级部门:省教育厅职教处、成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