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小食品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248号),每年度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负责人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从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校园周边小食品管理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市监发〔2022〕42号),配合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治理,定期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解决提案所指出的问题。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