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永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课后服务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长办发〔2021〕21号)和《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部署要求,我市中小学校开展“5+2+1”模式的课后服务,即周一至周五每天均课后服务,原则上每天不少于2小时,双休日中的1天用于开展课后服务。这一模式也得到了上级教育部门的肯定。在双休日课后服务中,各学校重点开展答疑解惑、培优辅差、图书阅览、社团活动等,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将中小学生吸引回归校园主阵地。

二、关于寒暑假课后服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5+2+1”基础上,可以利用寒假中的1周、暑假中的3周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强制学生参加。同时积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开展了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数据稽核专项行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等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三、关于课后服务收费。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教〔2020〕2号)相关规定,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2021年11月8日,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治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教字〔2021〕65号),规定我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2元/生、课时,市直学校双休日和寒暑假课后服务所需资金可由服务性收费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力争将双休日和寒暑假课后服务所需资金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