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祝力平代表:

您好!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及时调整政策标准提高教育保障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是针对偏远山区学校学生实施,目的在于提升农村偏远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长治市现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321所,寄宿学生55531人。其中初中生28164人,小学生27367人。2011年12月,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市所辖县区未被列入首批试点地区,但长治市政府已于同年9月率先在全市农村寄宿制小学启动了“一颗鸡蛋一两肉”工程,市、县两级财政对所有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每日补贴2元。2014年3月,长治市政府在全市12个县区全面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餐工程”,市、县两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全学年每生补贴750元。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将营养膳食补助金最低标准统一调整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每生最低补贴220天,补贴金调高至880元/生。202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补助资金1230万、市级补助资金511万、县级补助资金1885万,已由各级财政拨款付至学校。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县级财政资金的划拨,我局已经与黎城县教育局联系沟通,通过县级教育部门申报,由我局上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将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纳入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范畴。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