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孟晓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切中要害,深入而具体,对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您提出的“建立经常性督办机制、扶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建议,正是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作之一,下一步将认真逐步落实到位。

一、强化民办幼儿园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注册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依法组织开展年检,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开。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县区教育部门要责令其停办,由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加强动态监管,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办园行为。

二、积极扶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我市在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和提高保教质量的基础上,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以来,我市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全市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9所,各县区通过落实生均财政补助(每生每年600元)、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予以扶持,受益幼儿近2.6万名。同时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

三、加强培训,提高园长教师专业水平。

各县区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到了学前教育培训工作中,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认真组织园长、教师保育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以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如何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园长、教师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四、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从2012年秋季起,我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全覆盖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2022年春季学期资助9155名幼儿,资助金额为924.83万元。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