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尤艳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立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结合实际,指出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切中要害,深入而具体,对我局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您提出的“增办公立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有的我局正在实施当中,有的将进行调查研究,一一予以采纳落实。

一、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2011年以来,我市认真实施一期、二期、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在我市主城区和县城“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正在制定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一是科学规划布局。以县为单位制定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确保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二是积极挖潜扩大增量。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扩大普惠性资源。我市聚焦近年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无规划、规划不足或者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于2019年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了专项治理,全市共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20所,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扶持和监管机制,提高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强化民办幼儿园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一是加强过程监管。我市民办幼儿园由各县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二是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检查、疾病防控、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和一键报警均实现100%覆盖。三是整治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保教活动,提高保教质量。近几年来开展了幼儿园及涉幼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限期整改,关停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办的“幼小衔接”班。经过整改,全市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得到明显改善。四是规范收费。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幼儿园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幼儿园全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