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要求,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创优营商环境,根据《长治市2021年度“双公示”工作考核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局机关“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公示”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全局“双公示”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系统“双公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双公示”工作相关事宜。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相关部门和职能科室沟通“双公示”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归集质量

办公室要根据《长治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制定《长治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在长治市教育局网站并动态调整。负责督促各有关科室及时报送产生的“双公示”数据。

相关职能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强化“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自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及时填写《长治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台账》或《长治市教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台账》,和办公室沟通联系,在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数据,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双公示”责任科室职责根据《长治市教育局权责清单》的调整而动态调整。

三、创建工作台账,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双公示”工作台账管理,解决“双公示”信息报送中的合格率低、迟报、瞒报等问题,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程序,做好档案材料归集、管理、共享和公示相关信息,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台账,以备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估核查。

各相关科室要落实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归集“双公示”信息,推进“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附件:1.长治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台账

2.长治市教育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台账

长治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台账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案件名称

行政决定

日期

官网公示时间

向市信用平台报送日期

行政许可

作出时间

上网公示

时间

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

备注



















































注:1.标记阴影部分需办公室联系市信用体系联席办通过线上核实后对应台账逐条填写。

2.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行填写。

附件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台账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案件名称

行政决定

日期

官网公示时间

向市信用平台报送日期

行政处罚

作出时间

上网公示

时间

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

备注



















































注:1.标记阴影部分需办公室联系市信用体系联席办通过线上核实后对应台账逐条填写。

2.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