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章)
序号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及 数 量 
一  行政许可 共4项 
1 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2 招标范围和招标方案核准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4 县级政府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二  行政处罚 共11项 
1 对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
2 对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处罚
3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违法行为的处罚
4 对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事项组织招标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5 对评标活动中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6 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密、串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7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8 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9 对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行为的处罚
10 对经营者拒绝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11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行政强制 共1项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其他权力 共6项 
1 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2 重大项目稽察
3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监管
4 企业投资核准或者备案项目监管
5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投标的检查
6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