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干在先做示范“151995”计划奖补资金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干在先做示范“151995”计划奖补资金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治市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干在先做示范“151995”计划》,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康养产业融合,以奖励促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居目的地和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及方式
奖补对象:县(区)人民政府
奖补方式:2024年奖励资金共计2500万元,以当年落地实施的重大项目为依据,对文旅康养五大品牌中每个品牌确定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2个扛旗县,对第一梯队的5个扛旗县区分别奖励300万元,对第二梯队的5个扛旗县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同一县区可重复获奖,获奖次数最多达3次;之后年度可根据每年财政预算金额按比例调整奖金方案。
二、奖补范围
1.奖励当年实施的增量项目,包含新建和续建项目。
2.奖励项目投资总额大于1亿元,且当年投资额度大于1000万元的重大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债券、企业自筹等。
3.奖励以自然景观、历史文物、文化活动、特色美食、住宿体验、娱乐活动等为旅游吸引物内涵的景区、主题公园(园区)、特色小镇(街区)、乡村旅游、度假酒店以及其它文旅融合复合型项目。
三、申报审核流程
1.申报。每年11月5日前,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申报品牌扛旗项目,每个品牌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以申报5个品牌,且项目不得重复,并将报告和佐证资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2.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采取实地验收、资料审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将每个品牌申报项目综合情况进行排名,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形成最终奖励名单。
四、奖补资金拨付
1.结果公示。奖励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市财政局提供受奖励县区名单,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下达至相关县区财政局。
五、奖补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与文旅康养有关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宣传营销、人才培育等工作,也可用于对文旅项目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集体进行奖补。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利息,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六、附则
若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收回奖补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在审核与评审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其主管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自2024年6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