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部分,其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着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平台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市财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务、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等财政相关信息,全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911条。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市财政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规范告知书格式和内容,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共6条,均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持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严把信息发布最后关口,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协调发布财政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新闻,讲好财政故事、唱响财政声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财政局持续优化升级门户网站,不断提升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版。2023年,依托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共97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5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1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积极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财政政策解读形式还需更加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长治市财政局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