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不含机关财务工作)、预算科、国库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工资编制联审科、监督科、机关党委工作。
吴 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行政科、政法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工青妇、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分管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市财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财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委工作。
牛利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编制人事科、税政条法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政策研究科工作;分管局安全生产、信访投诉、机关财务等工作;分管市财政保障中心、市财政实物管理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监督科工作。
成丽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综合科、教科文科、农业科、地方金融科、内审科工作;分管局老干部等工作;分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治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农发公司);协助局长分管局预算科、国库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工资编制联审科工作。
于立功: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分管驻财政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