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长治市财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战略部署。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全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信心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在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学思用贯通,采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座谈研讨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智慧,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提升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财政法治、收支管理、财税体制改革、债务风险等各项财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财政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现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8人,均已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资格,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并建立案件档案归档制度,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全方位记录执法活动过程。二是依法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财政管理行为和签订全同等环节引进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件,处理行政采购处罚、投诉意见7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起草、审查修改合同1件,提供法律咨询4件。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起到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发挥了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作用。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印发了《长治市公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区分不同情况开展自查,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四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财政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依托长治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一体化平台,与财政部门“三定”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统筹结合,利用管理系统对权力事项及要求行政信息完善和动态管理。五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延续执行旧的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不折不扣的省各项减税政策落实,加大减税降费工作的宣传,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主体发展影响。六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管理协同监管平台,着重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守信典型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服务购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对失信经营者在政策优惠方面予以限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其失信成本。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财政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发挥财政普法阵地作用,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二是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为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法律制度。三是适应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大力宣传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契机,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有奖问答,利用局大厅显示屏、手机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标语、业务科室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实现依法理财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财政法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主观认为财政是业务部门,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财政法治工作,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开展具备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的活动较少;重部署,轻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力度不够;政执法工作尚有提升空间,重点需规范执法程序和提高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需根据不同人群、不同要求、不同关注点,分类开展财政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普法到达率和覆盖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牢记政治“第一要求”,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首位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常态化学习法治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研讨交流会等方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成立青年干部学习交流小组,对20名新入党同志进行集中培训,引导全体财政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8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性分析2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篇,开展交流研讨4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高质量完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暨政治画像工作,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扛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筑强战斗堡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制定下发《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盘谋划财政工作全过程,科学发力,将普法工作融入具体的财政工作各个环节,将普法方式落细落实,发挥财政普法工作的最大效能。二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制,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财政普法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三是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全面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落实重大财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三)紧扣发展“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坚持“法治引领强财政,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法领财,以财辅法,推动财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市财政收入实现逆势乃至强势增长,2022年突破300亿元大关,收入完成310.49亿元,五年实现了收入翻番,且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均在70%以上。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严把支出关口,集中财力向民生、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倾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7.77亿元,同比增长25.63%,增支99.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累计完成368.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8 %。三是财税改革蹄疾步稳。理顺市与“县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切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政府债务风险协调预警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全周期”监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成全市融资担保体系一体化运营改革,获得银行授信76亿元,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优势。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经统计,2022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针对我局的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凝心铸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在市直财政系统落地生根。二是法治引领,推动财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法治工作贯穿财政工作始终,以法治促业务,以业务强法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工作成效检查法治成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行“法治+业务”模式,抓收入、控支出、强管理、防风险,推动党建和财政工作双融双促、整体提升。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力度,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提升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