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八五”普法的开端之年,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我局紧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财政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迈上新台阶。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法治教育工作。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政条法科,具体办理法治宣传工作业务。领导组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进程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今后一定时期的工作,解决实际遇到的问题。
(二)依法履职提升效能。一是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应诉相关制度落实不够。二是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对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在省财政厅梳理的监管事项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监管事项,形成了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统一要求,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建立了财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办法,清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职能进行调整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优化采购行为。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相关规定和做法30余项。抓好《长治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落实,并进行修订完善。制作《长治市政府采购质疑及质疑答复指引》、《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指引》、《长治市政府采购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同时将财政部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一并在长治市财政局网站和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进一步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及时公布投诉处理结果。二是今年4月,印发《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工作,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不及时、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问题,以减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金占用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共清退政府采购保证金2367.97万元,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公开行政执法。一是对本部门具体行政执法职责、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全面进行公开。二是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公开,依法对行政机关具体执法职责、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等进行公开。三是全面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依据,对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单位制度等执法依据全面公开。四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图,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配套制度。五是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制度,要求各预算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六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双公开”“双公示”工作。将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公示,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合法、全覆盖,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五)规范法规程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可行。定期对由我局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上报。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局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司法局备案,统一进行发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长治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组织2021年申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通过网上考试,完成了4人的行政执法考试。
二、普法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普法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正在研究制定《长治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对普法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学习载体。一是注册及关注“国家反诈中心”APP,认真学习APP上的内容;在线上观看“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内容;二是各单位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司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提升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全员法治学习力度,不断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
(三)营造普法氛围。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法,每年集体学法在一次以上。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坚持开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的 12月4日 宪法日期间,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板、解答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重点宣传普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财政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积开展了“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主题活动。
(四)提升普法效果。一是认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浓厚氛围,精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内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人心。二是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章的深入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同时,学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而使财政干部职工树立了法治观念,增强了法律意识,才可能去学法、守法、依法,才可能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