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2021年—2025年)》的工作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密联系财政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我局年度学法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扎实组织交流研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改革破题,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财政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发扬“四敢”精神,打通堵点卡点,持续深化改革。先后出台《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补助资金分配及拨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流程的通知》《长治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改革方案,一体推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政体制、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等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此外,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两方面发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加强财政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财政执法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我局对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轮训。通过轮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深化。二是执法证申领进展有序。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长治市司法局要求,我局组织2024年申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完成新申领执法证6人,换领16人通过执法证考试。
(四)依法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我局法律顾问全年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投诉事项8件,审查行政处罚事项20件,出具律师函1件,咨询事项19件,其他事项8件,有效发挥了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作用。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筑牢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为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法律制度。二是适应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会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三是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契机,全市财政系统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有奖竞赛,利用局大厅显示屏、手机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标语、业务科室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组织专题讲座、集中法治考试、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坚持法治思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长治市财政局2024年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专项行动方案》、《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提升政府采购绩效、透明度与效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在财政官网公开多期政采营商环境课堂解答,及时向市场主体传达政策举措;完成 2024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管理,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们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先进地市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还存在一些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对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树牢法治观念,落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党内法规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组织财政干部集体学法5次,开展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推进机制。我局党组书记担任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始终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来统筹安排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克服财力困难,把行政执法经费列入优先保障范围,确保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全方位推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一是依法理财,增强资金保障能力。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定组织、调度财政收入。截至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74亿元,财政部门完成93.49亿元,同比增长42.7%,排名全省第一。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兜牢“三保”底线,截至11月底,全市“三保”支出执行189.3亿元,进度94%。二是规范监管,提升管理工作质效。依法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做好“两重”“两新”、惠农助农等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纪检监督,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制度约束,狠抓风险防控,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依法依规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开展2024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公务接待经费和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工程结算审查、财政内部监督和内控评价等工作,抓好“三公”问题整改,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加力提效。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经统计,2024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针对我局的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事,坚持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固化格局,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深化预算支出标准体系、预算项目库建设和应用,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持续细化预决算公开,提升预算管理规范性。二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力度。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财政“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财政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全力提升财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为契机,把行政执法轮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轮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提升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