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治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长治市交通局、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治市农业农村局、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治市慈善总会和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延伸检查了部分所属单位。检查重点为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

经过检查发现,各单位能认真准确贯彻《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政策,但也存在会计计量不准确、确认不正确和核算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不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建设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罚款、没收和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处罚,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线索,我们依据《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要求,我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理处罚力度,有效震慑财政和会计违法行为,扩大和深化监督检查实效,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长治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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