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治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长治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全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长治市财政局主要做了以下十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一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财政部门扛起责任、鼓足干劲,爬坡过坎、迎难而上,逐月研判收入形势,扎实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5.08亿元,同比增长1.48%,增收4.59亿元。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我局认真履行“资金争取工作专班”职
责,抢抓中央和省级增发专项债券、加大转移支付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到政府债务限额53.01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37.12亿元。全市多部门联动,通过正常项目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等方式,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49.88亿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全力以赴争取3亿美元亚行贷款,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此项目已进入协议签署阶段,将对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大财力保障。
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加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下达城市建设相关资金23.23亿元,支持我市交通路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滨湖区项目和海绵城市建设。此外,充分发挥PPP项目杠杆作用,下达污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处理、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个PPP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费1.86亿元,及长北干线快速通道建设工程等三个PPP项目2023年前三季度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12.17亿元,以有限财政投入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是持续改善民生。始终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32亿元,民生支出422.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8%,同比增长14.74%,统筹高效保障农业农村、创业就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救助、节能环保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扶持实体经济。下达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8319万元,用于小升规、双创基地等专项奖励,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下达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785万元,用于数字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补助、智能制造项目奖补、5G基站电价支持、企业服务能力认证以及大数据企业金融支持等,提升区域数字经济活跃度。投资2950万元实施60个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涵盖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服务、“飞地经济”等多个领域,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大政策性担保力度,担保余额完成34.46亿元,增长32.6%,平均担保费率降低到0.64%,新增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余额占比90%以上。应急还贷助企纾困,与21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循环使用应急还贷资金达到378.98亿元,帮助1283家民营企业持续发展,业务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六是强化资产管理。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2246个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704.37亿元,同比增长15.67%;19户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140.32亿元,增幅8.51%;463户非金融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306.7亿元。同时注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1981万元,组织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10户企业上交202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共计5984.03万元,圆满完成2022年度行政事业年报和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送工作,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活动,两方面发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继续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意向早公开、全公开,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二是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通过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按照国务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市本级无分歧欠款2.25亿元,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八是加强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印发了《长治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基本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评审,完成财政预算项目评审148个,综合审减率达19%以上,节约财政资金8.5亿元。严把绩效目标审核关,组织编报、审核2023年项目储备一级项目绩效目标2822个、二级项目绩效目标10108个,金额490.54亿元。
九是深化财会监督。深入学习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自纠、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程结算审查等工作,抓好“三公”问题整改,配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完成协查工作任务,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
十是防范化解风险。全力防范政府债务和基层“三保”风险,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23.84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2023年我市地方标准“三保”支出预算为194亿元,占全市综合财力的30%,出现“三保”风险的概率较低。全市“三保”支出执行182亿元,进度94%,各县区财政“三保”支出可保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立足财政职能定位,2024年,市财政局将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开源节流。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加大征收力度,挖潜非税收入,尽最大努力,争取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主动向上陈情述困,争取更多政策和财力支持,持续做大财政“蛋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统筹能力,更好节用裕民。
(二)精准有力保障重点。一以贯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力量保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作出的重要部署、交办的重点任务。精准落实稳企惠民各项政策及接续措施,着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复苏发展。加强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精准投向省、市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统筹财力支持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城市建设、市场主体倍增、科技人才强市等战略部署,强化财政保战略、保重点的能力。
(三)提质增效改善民生。落实就业创业财政扶持政策,创造良好就业环境,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完善“三农”投入机制,引导资金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巩固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经费标准,支持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提高科技支出比重,积极申报省级科技专项支持计划,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保证文化、旅游、体育经费投入,促进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医疗卫生改革,继续提升基层特别是困难县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支持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做好重点人群、困难人群救助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安定大局。
(四)多措并举防范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保障基层“三保”,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风险协调预警机制和隐性债务化债方案,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继续足额配套粮食风险基金,加大安全生产、灾害防范、信访维稳、社会综治等应急管理财政投入,支持各领域安全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五)持之以恒深化改革。继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省财政厅拟出台的《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我市财政体系改革行动方案。推动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预决算“编制+批复+公开”的闭环管理模式,打造“阳光财政”。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应。推进财政国库业务改革,完善“三公”经费、非税收入、会计核算监控机制,做好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采购责任制建设,创优政采领域营商环境。
(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推动财政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将市委、市政府的意志体现在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管理服务各方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清清爽爽、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坚强有力、朝气蓬勃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