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我市“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创历史新高。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4.06亿元,同比增长34.69%,增收57.7亿元,首次突破200亿大关,再创历史新高。同时,收入增幅排名全省第二,规模排名全省第三,均在全省第一方阵。一年来,为高质量完成收入目标,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每季度都深入各县区督导收入,在关键节点对收入完成情况实行“日通报”,并进行排名督促,确保超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388.2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2%,减支7.61亿元。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积极克服特殊转移支付政策取消和债券资金发行节奏延缓的不利影响,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和资金审核拨付,确保全市支出强度不减,全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

(三)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有力。面对灾情,我们扛稳政治担当,第一时间启动市级防汛救灾财政资金保障应急机制,加强资金统筹,强化政策研究,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复工复产和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累计拨付资金2.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630万元;省级资金12876万元;市级资金6649万元。此外,还明确了“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资金市县两级负担比例”,协调推进全市灾后重建工作扎实开展。

(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有力。一是向上争取成绩突出。除争取常规性资金外,我们多次赴财政部、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陈情述困,全年累计争取各类资金66.86亿元。其中:以全国第一的成绩,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亿元;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2.17亿元等,为我市持续改善民生、推进经济建设注入了源泉活水。二是重点项目保障有力。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运用市场化手段获得各类融资及授信124.49亿元,在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解决了一些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一些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其中:滨湖文旅服务中心和活动中心交付使用,确保了“全省第七届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市顺利召开;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和配套道路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长治人的“高铁梦”;长北干线、东南外环快速通道全线通车;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28家单位完成数据连接,实现了政务外网“云资源”与网络资源的拉通;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朝阳片区安置楼正在加速建设中;凤凰胶带停车场等4座停车场、5座城市驿站相继投入使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助推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进程。三是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及时公开涉企收费项目,根据政策变化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上级政策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引导企业参与政府购买事项,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四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 建立采购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保障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力建设,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六是充分发挥应急周转保障金作用。积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服务,全年累计发放资金约78.21亿元,帮助企业续贷倒贷,缓解资金压力。七是大力推进全市担保体系的建设。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提高担保贷款余额,全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贷款11.64亿元,支持我市企业发展。推动风险共担机制,继续加强金融机构合作,与12家银行签订2:8比例的担保风险分担协议。

(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成效明显。坚决打好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严格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1.5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管理,成功发行项目57个,发债37.6亿元。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市累计化债94.26亿元,其中今年已化债12.67亿元,超额完成全年化债任务。加强隐性债务甄别监测,建立隐性债务“月度自查、季度核对、不定期审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隐性债务变动情况逐笔逐项进行核查审计,坚决制止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等问题。

(六)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坚持人民至上,保障全市民生事业发展,确保公共财力全民普惠共享。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87.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14%。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级资金2.34亿元,同比增加0.67%,80%以上投向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41亿元,完成支出84.13%。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调整5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农业发展质量提升。拨付各类资金3.65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补贴、病虫害防治。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有机旱作、农产品优势产业集群、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农村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领域保障水平。坚持特事特办、好事办好的原则,拨付2.6亿元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双提标”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增加30元、5元。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拨付大病保险基金2.82亿元,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拨付资金3116万元,支持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四是积极促进稳岗就业。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民发展为目标,下达就业专项资金17584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就业创业工作。五是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组织各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积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指导武乡、壶关、平顺三个脱贫县加大农产品对外销售力度,累计完成交易额2653.69万元,为助推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立足财政监管职能,不怕得罪人,不当稻草人,严格审核每个项目,把好项目资金审核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先后出台5个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办法,构建起制度建设“1+1+N”模式。开展绩效目标集中会审,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报送、审核、批复下达,增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约束力。组织对2020年度28个项目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3.29亿元。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大。评审项目125个,送审项目总金额20.62亿元,审减项目预算4.14亿元,综合审减率20.08%。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审查有力。完成75个决算审查,送审金额2.72亿元,审减财政资金2158万元。市级小额零星工程审查完成99个,送审金额2345万元,审减财政资金257万元。

(八)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强化预算制度管理。制定市级预算调剂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财政预算评审及跨年度采购项目执行等办法,强化预算约束,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做好“三保”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编制2021年年度预算的同时,对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部分县区开展了“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三是落实财政政务公开。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财政信息。指导督促县区按时完成“一卡通”政策清单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四是持续推进财政国库支付改革。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顺利上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和内部监管。库款调拨实现电子化,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和提升会计人员处理账务能力。五是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扎实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我市直达资金64.35亿元,已分配62.85亿元,分配进度达到97.67%。六是及时清理财政暂付款。制定分年消化方案,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累计消化1.4亿元,已超额完成全年消化任务。

(九)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转型出雏型 财政强支撑”大学习大研讨大创新大提升等活动,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以政统财”“以政辅财”意识。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着力加强财政部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干部队伍等诸多方面建设。局领导班子与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时开展廉政、诫勉、提醒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财政法治、财政监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会计资格考试、农村会计培训,以及驻村帮扶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多项工作居全省财政系统第一方阵。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可持续能力不足是制约财政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支出压力加大。支出“越位”和“缺位”并存,各项支出标准逐年提高,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供养人口多、支出挂钩政策太多,收支不平衡程度进一步加剧。二是收入税基不稳。国家推行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直接减少地方税费收入,加之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在短期内,对“煤焦冶电化”的依赖难以解脱,煤价涨跌对税收增减仍有直接和加倍作用。三是资金盘活较慢。受到国家政策约束,地方在房地产行业的话语权将越来越低。此外,一级市场虽形成,但拆、储、供的进度慢,影响资金盘活进度。四是改革任重道远。市辖四区的财政体制改革事宜亟需研究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还不够,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有待改变。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乘势而上、砥砺奋进,不断拓展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长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经了解,省财政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增长6%。综合考虑我市经济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2.27亿元,同比增长6.5%。但考虑到,受国家煤炭保供限价政策影响,以煤炭为代表的传统支柱产业产品价格正逐渐回归合理水平,将对增收产生不利影响,完成年度目标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此,我们要坚定信心,提早谋划,及时跟踪研判财政政策和经济形势,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不折不扣实现收入增长目标。

(二)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调结构”的力度,实行零基预算,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和非必要、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全力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持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排序,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逐步消化存量,从严控制增量,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守住财政平稳运行底线。

(三)多点发力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城市品质,围绕“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支持长治空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路网、老城更新、滨湖区建设等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二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大对转型项目建设、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打造创新生态等领域的投入。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大力支持创新生态建设,落实好《长治市创新生态建设30条》,落细各项金融支撑政策,推动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强度持续增长,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五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加强采购人民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建设。健全采购活动参与主体信用机制,细化完善信用评价管理,推进信用记录的跨领域互通共享。规范保证金和合同支付管理,推行预付款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四)紧盯关键补齐发展短板。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放松。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逐步消化存量,从严控制增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的化解工作要严格按照化债计划进行,确保实现“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标。二是积极稳妥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质量提升。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相关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力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相适应。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打造优美生态环境”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方向不变、保障力度不减,为我市绿色发展打牢生态根基提供资金保障。

(五)全心全力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深化就业优先战略。 强化就业资金稳定投入,大力支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二是支持发展教育文化事业。继续抓好教育改革十大行动资金保障,大力支持“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全力做好第三届太行山国际登山节、环漳泽湖马拉松赛事、省十六运正赛的经费保障。三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支持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市县分担机制。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补充养老保险。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六)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范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等具体事项。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健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强化绩效约束,强化结果运用,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四是完成市级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和科学性,合理安排预算编报进度。五是高质量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升级工作。

(七)毫不松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南针”和“定盘星”,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政治定力,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筑牢根基。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