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下达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
完成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26亿元,同比增长29.65%,增收26.82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8.53亿元),收入规模和同比增幅均排名全省第三。预计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完成130亿元。
主要原因:今年以来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我市经济形式整体向好、财政体制改革等多重利好条件下,我市各级征收部门工作不放松,应收尽收,提前近一个季度完成了考核目标。
2.目标任务: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55%
完成情况:1-11月份我市科技支出共完成1.17亿元,同比下降61.29%,减支1.8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49%,较考核目标(1.55%)低1.06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高新区2016年一次性注入区财政下属科创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2.45亿元,导致我市“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较高,从而核定的2017年考核指标较高。如剔除高新区一次性支出2.45亿元的因素,我市科技支出占比应为0.48%。
(二)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筹措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加大环保资金拨付力度。2017年环保资金累计投入5.8亿元。积极筹措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3.18亿元,有力地保证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已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补贴资金的规范使用。
2.根据国发42号文件精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实施税收增量返还财政政策;设立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对尚不具备实行一级财政条件的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其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46个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涉及项目资金总额12.54亿元。紧紧围绕市政府34个重点项目开展评审,评定金额71.22亿元,审减13.83亿元。
(三)市重要指标完成情况(6项)
第一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
(此项任务已在省下达任务完成情况中进行汇报,此处不再重复)
第二项:主动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积极引进世行、亚行、亚投行等国际资金。
1.积极争取PPP项目奖补资金513.4万元;
2.成功争取“五道五治”乡村垃圾治理补助资金63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0万元,以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项目省级奖补资金4078万元;
3.主动对接省政府、省财政厅,批准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59亿元,置换债券规模22.6亿,新增债券规模18.5亿元;
4.争取补助资金1.34亿元,重点支持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5.积极申报我市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26个,批复资金共4231万元;
6.积极组织和协调沁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中老年营养小米粉建设项目申请亚行贷款;
7.积极申请财政部清洁发展委托贷款。
第三项:按照财政政策金融化、财政资金杠杆化的思路,发挥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基金、扶贫开发基金、美丽乡村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利用城投公司、财鑫担保公司等平台,支持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1.充分发挥融资平台公司作用,加大融资力度,政投公司融资6.4亿元,支持了国道环线建设、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等全市重点项目;
2.城投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非公开公司债10亿元;
3.加大担保贷款和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政策落实力度,截止11月底,累计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69亿元,发放应急周转金16亿元,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第四项: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力争今年有50个项目落地实施。
截至目前,全市征集上报PPP项目130个,筛选入库48个,通过省厅审核项目24个。其中:落地项目7个,采购阶段项目6个,准备阶段项目11个。存在问题:一是认识滞后,观念转变慢。二是理解政策模糊,工作推进不力。三是协调机制不畅,责任分工不明。四是项目数量少,落地率低。
第五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拒奢尚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3300.96万元,同比下降18%。截止11月底,“三公”经费执行数1733万元,同比下降19.18%,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第六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2017年4月1日起,共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取消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4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2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项省定收费(取消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收费),调整1项省定收费(调整森林公园门票收费管理模式),降低1项省定收费(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我局联合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对全市范围内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政府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
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停征或取消的项目个数6项,减少数额共计1032.71万元。其中: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PS认证费降费金额8万元;
2.特检所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降费367.14万元(其中,锅炉压力容器降20%,特种设备检验降40%);
3.疾控中心的卫生监测降费80万元;
4.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有偿服务费降费357.57万元;
5.房地产交易管理处的房屋转让手续费降费200万元;
6.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降费20万元(取消)。
(四)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情况
1.财政体制改革情况。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逐步推动滚动预算、中期预算的编制工作,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2.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一是下达上级和本级资金1.2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清洁工程等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二是通过竞争立项评审,确定长治县、沁县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县,并各下达奖补资金1000万元。三是设立了建立美丽乡村融资平台,并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
3.票据电子化改革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部署,从2017年5月全面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到9月底已全面实现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票据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4.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情况。印发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长财综〔2017〕22号),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目前,已起草了《长治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正在积极开展对30%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改革的准备工作。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情况。与市领导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并对现有政府采购流程再造、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改进,初步实现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试运行。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印发《关于加快市直部门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快支出进度。2017年前11个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9.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39%,增支49.97亿元。在省财政厅进行的8次支出进度考核中,市本级7次名列全省前三。
2.精打细算,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民生支出199.15亿元,同比增长24.75%,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确保了全市强农惠农富农、社保补贴及提标、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政策落实的需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3.增加资金投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2017年扶贫投入1.63亿元,比2016年增长3.16%,其中分配到5个贫困县的扶贫资金达到1.49亿元,占比90%以上;通过立项评审,确定潞城市、平顺县、壶关县为我市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并为各县分别下达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
4.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二是加强财政部门“三基建设”,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行动。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注意“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和隐形变异问题。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五是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和《党内谈话实施办法》。
三、2017年获省级奖励表彰情况
1.市财政被省财政厅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市财政被省财政厅评为: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3.市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评为:政法经费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4.市财政局被省农发办评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综合检查优秀单位;
5.市财政局被国家档案局评为:“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2017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
6.局属财鑫担保公司小贷业务部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省人社厅、省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四、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今年虽然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较大,但随着各项支出标准逐年提高,刚性支出逐年增加,特别是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新增支出多、资金量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2.财力难以保证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根据各县区最近上报的测算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可完成130亿元,剔除襄垣县上划省管县因素,市级财力预计42亿元,综合考虑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及支持开发区建设收入返还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市级可用财力预计45亿元左右。但是,2018年新增支出较多,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据初步调研,2018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100亿元以上,有限的财力远远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3.市级融资平台未包装有效资产,融资能力不强。我市现有融资平台成立时间短,融资经验缺乏,融资能力普遍不强,特别是各融资平台均缺乏有效资产包装,融资能力不足、渠道单一,融资工作存在一定压力。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进度较慢。根据财政部、国资委等相相关政策文件,对央企参与PPP项目进行采取了限制措施。相对于政策要求而言,当前我市推进PPP项目存在超财承、绩效低、运营差等潜在问题。
五、2018年工作初步打算
(一)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财政部门将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围绕落实国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围绕创建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创新发展,加快发展,跳起来摘桃子,扑下身干工作,积极应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以新气象新作为新业绩,为全市经济转型和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二)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1.建立新能源转型发展基金。严格按照国发〔2017〕42号文件第12条要求,一是将原企业总部园区(职教园区用地)相关企业入股本金及土地补偿款等未支付的资金作为资本金,依托政投、城投公司,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新能源转型发展基金;二是专项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和先进产品,支持开展传统产业绿色改造。
2.做强融资平台,做好融资工作。一是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组建长治金控集团;二是创新融资产品,降低融资成本;三是认真落实政策性担保、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等政策。
3.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将众创空间补助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对经过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二是推行科技创新券,促进科技和金融融合,将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三是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在2018年预算中安排资金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4.加紧跟进亚行贷款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遵照《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7年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通知》(晋发改外资发〔2017〕113号)精神,在与市发改委联合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后续工作,积极争取贷款资金到位。
(三)拟开展的重要工作
1.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收入计划圆满完成。一是增强抓收入工作主动性,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保证各项税收应收尽收;二是摸清家底,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三是加强国有资本收益工作,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足额上缴,。
2.加快民生保障支出,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一是加快三农、教育、就业等保障支出,优先补齐民生短板;二是保障医疗、社保民生政策资金落实到位,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3.落实国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做好资金争取工作。一是主动加强与省财政厅的联系和工作对接,积极争取比照西部地区补助标准政策资金;二是在政府可控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的争取和申报力度。
4.做好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力度,对重点改革领域、重点扶持项目高标准高质量进行评价和评审;二是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重点项目评审、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下功夫。
5.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一是加大开源节流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力争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争取更多上级资金;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
6.扎实推进PPP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二是协助园林局、住建局等部门做好动物园搬迁、城市管廊等项目的推进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县区项目咨询服务和督导调研;四是按照财政部及省厅要求,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7.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年度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保持“双增长”;二是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持续聚焦精确、精准、实效;三是积极扶持产业收益和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深入开展。
8.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是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继续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二是密切关注京津冀“2+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相关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三是全员参与、因地制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参与者、践行者与推动者。
9.坚持不懈转变作风,奋力开启新征程。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全面强化“三基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思想根基;珍视文明单位荣誉,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四)拟推进的重点改革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一是继续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本预算草案并报送市人大审议;二是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会同各部门,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2.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改革工作,建立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39号)要求,一是制定我市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根据方案推进改革工作。
3.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落实,实现全面征收水资源税。一要立足我市实际,配合省级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调研、测算和税率确定、分享比例等工作;二要加强与市地税局、水务局的配合,贯彻执行好省级出台的水资源税征收办法,扎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调库、核算工作。
4.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二类事业单位全面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晋财综〔2017〕56号文件精神,一是制定出台《长治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根据方案逐步推进改革工作。
5.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依据《山西省省级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方案》(晋财库〔2015〕63号)要求,一是搭建软硬件环境(财政、银行、预算单位);二是梳理业务流程;三是建立电子凭证库(凭证样式、电子印鉴管理等)。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长治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