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18年,各级部门截至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及早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加大力度培育财源,强化财税沟通协作,细化征收措施,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市政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1.54亿元)的100.57%,超序时进度8.9个百分点,超收12.6亿元,同比增长21.4%,增收25.09亿元,已提前完成年初收入任务。预计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7亿元,收入增幅13.2%。

二、精打细算管控支出,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按照市委、府市政“保民生、保基本、保运转”的基本思路,科学安排部门预算,加大资金筹集调度力度,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前11个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76.82亿元,同比增长15.67%,增支37.49亿元。除满足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城市建设等民生基本保障和既定政策落实外,还确保了市委、府扶贫重大决策、重大工程落实的支出。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签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责任书。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责任目标、对象、内容以及责任追究,核定年度债务限额,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科学合理管控债务水平,规范高效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积极制定中长期政府债务化解方案。认真分析并积极应对,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和出现的风险状况,采取加强新增债务的管控、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努力做大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保持全市债务率整体可控、政府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市级债务率逐步降低”的目标。三是彻底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成立市级债务督查小组,实地摸清隐性债务底数。综合考虑本地区财力状况、预算安排、资产现状、债务规模等情况,制定我市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目前,市县级政府债务率均未超过警戒线,没有被部省政、府财政问责,没有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财政资金持续增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市级财政拨付专项扶贫资金1.74亿元,比去年增长6.09%,完成年初增长5%的任务目标。一是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大统筹开发力度。深入推进贫困县扶贫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整合资金18.1亿元,推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智力扶贫等综合扶贫。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支农重点工作。通过控制、压缩、调整和归并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农口部门重大项目支出,安排项目38个,资金2.47亿元,支持我市开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旱作市创建等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下达补贴资金4.01亿元,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政策。支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扶持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四是创新推出“银担”批量业务合作模式。积极引导金融活水流入“三农”、“小微”,累计为小额农户提供担保贷款6501万元。

五、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主动加强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分配动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7.25亿元,创下了我市建市以来争取中央资金的历史新高,获省中央厅2600万元奖励。特别是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和“黑臭水体改造示范城市”,对我市加强环境治理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积极组织申报财政生态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累计报送生态环保治理项目36个,投资197亿元。目前项目已由省部中厅上报央财政审核。三是累计下达环保专项资金4.4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000万元,省级资金1.79亿元,市级资金2.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费等项目。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现代改革制度建立

一是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及时转发部财政相关减费文件,在门户网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示、动态化更新。二是开展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人民工作。会同市地税局、市银行改革印发《关于开征水资源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征环境保护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对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财政后有关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办法等预算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三是推进市以下改革事权与支出责任市政工作。9月底,以府财政名义印发了《长治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初步形成了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改革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四是除企业债券外,将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2018年,省厅财政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规模11.52亿元和新增债券规模30.1亿元,全部用于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置换以前年度到期的高息贷款及到期债券资金,有力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五是配合做好襄垣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试点。对市本级与襄垣县的收入分享比例、体制上解(补助)、政策性民生支出及其他固定补助等情况进行核定,圆满完成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六是明确市经开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为经开区营造更加规范有利的财政税收政策环境。

七、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四本预算草案报送市人大审议,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明确到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大幅压缩财政预留,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39.53万元,同比下降7.92%。截至11月底,我市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数1752.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9.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1.46万元,公务接待费258.53万元。三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按照实际项目需求安排预算,取消教育支出、支农支出、科技支出等重点支出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公共预算支出的挂钩,将有限的财力用到资金亟需支持的领域。四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报表、部门预算报表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预算公开格式,进一步加强对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县级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五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的使用和短收的弥补、弱化收入预算考核、加强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的审查,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八、多措并举升级转型,努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整合现有融资平台和政府性资产,组建市财通投资集团,积极推进重点工程融资、建设。截至目前,国道环线PPP项目顺利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将于近期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工作。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棚改计划,融资“四项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资金已经到位。长北新干线改扩建工程、高铁站前广场及潞泽街项目已办理规划、土地、可研立项审批手续,完成咨询公司招标工作。漳泽湖东岸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完成立项和“两评一案”初稿编写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支持城投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券5.3亿元。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建立,助力地方产业转型发展。三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拨付资金757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双创基地、素质培训等方面建设。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下岗再就业等提供贷款担保10亿元,使用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帮助企业续贷倒贷16亿元。四是下达省技改专项资金2.75亿元,涉及化工、环保、制药、资源再利用、生物科技等技术改造项目22个。五是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2.27亿元,支持解决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五是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积极退还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7家企业退税2.55亿元。六是建立健全PPP工作制度,防范化解PPP项目风险。对已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整顿排查,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我市共有31个PPP项目纳入管理库。今年新入库项目19个,其中:有4个项目纳入省级第五批示范项目名单,是争取省级第五批示范项目最多的城市之一。

九、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对54个关系民生公益事业的重点项目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总额13.02亿元。对3个国定贫困县2017年社会专项贯彻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涉及截止资金5.31亿元。二是做好改革评审工作。完成25个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2.2亿元,审定金额1.63亿元,审减金额5685万元,资金节约率25.89%;目前正在跟踪评审项目15个,送审金额53.84亿元,预计审定金额43.52亿元,审减金额10.32亿元,资金节约率将达到19%以上。三是加强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查。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及小额零星项目共计194个,累计送审金额2.33亿元,审定金额2.05亿元,审减金额2841万元,审减率达到12.17%。

十、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持续提高保障民生水平

改革11月底,全市民生支出225.22亿元,同比增长13.09%,增支26.07亿元。一是积极促进稳岗就业和落实养老保障体系工作。财政财政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累计下达专项资金9947万元,切实加强就业创业资金保障。按时发放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5.36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所需资金已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2.46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双提标”。明确对市属7所公立医院财政的财政补偿办法,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群众的购药成本,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受惠。为特困企业医疗保险提供财政补助,保障健苗工程的顺利进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保险等多种保障方式的作用,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全面落实民政福利救助优抚政策。支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0个。为城乡低保提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保障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补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为我市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进一步提高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条件。四是积极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教育支出43.7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餐工程,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重点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为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提供生活补助,受助儿童覆盖面为在园儿童数的15%。提高市直学校教师待遇,安排教师奖励资金。大力推进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和市职教园区建设,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

十一、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厅财投入保障制度。安排市级预算资金8000万元,加大农村道路、水、电、气、暖、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时转发《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把钱花好、用好。二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立项竞争评审排名前四位的平顺、潞城、长子、沁源4个县市,各支持奖补资金1000万元。使用“一事一议”资金,分别支持武乡、屯留、黎城3个县800万元、700万元、200万元。三是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对申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黎城、壶关和沁县,各支持奖补资金1000万元。积极配合省政财政绩效评价组就我市2017年一事一议扫黑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最终获得全省第二的好成绩。四是立足我市农业资源实际,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大力扶持优势产业,完成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26个,除恶总投资1.16亿元,同比增长5.9%,完成高标准农田、生态综合治理建设2.63万亩。

十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专项行动、财政扫黑专项斗争,充分发挥除恶职能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有机结合,积极拨付相关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压实领导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二是有序推进财政财政专项斗争。拨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全市开展扫黑工作提供财政保障,开展逐级履职督导谈话,建立扶贫系统线索排查周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目前,市直扶贫系统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三是盯牢重点项目资金。组织开展民生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排查资金187.78亿元,主要涉及低保、临时救助、涉农、财政、移民、粮补、林业、水利、畜牧等民生领域。四是细查深挖问题线索。积极对接审计信访部门,了解到我市摸排领域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涉及信访件17件、20人次,梳理问题线索223条,并深入各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实地提质。

十三、强基固本增效财政,推动“三基建设”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明确5类重点工作、43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各县区局财政出台加强“三基建设”市财投入保障实施意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和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采用“251”工作法,深入包联点指导工作。实行月报、季报制度,加强保障资金监督,督促各类保障资金规范使用、足额及时拨付。三是加大基层投入保障力度。市本级安排预算6000万元,切实保障乡镇(街道)、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服务、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等经费。加大财政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各类保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努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工作指导,全面提升档案人员专业能力,组织考核评级,全面完成了档案的接收、整理、登记、编目归档工作。通过努力,政局财政荣获全省财政系统“三基建设”先进典型。

十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切实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部署。全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15次、全局干部大会6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19个支部全部完善了党组织制度,严格党员管理,严肃组织生活,严把民主评议党员关和党员入口关,吸收6名发展对象加入了党组织。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并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四是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主题教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新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弘扬“红船精神”、“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等一系列“七?一”纪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有力推进全局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五是扎实抓好节日廉政。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紧盯“四风”要求,杜绝任何腐败问题的出现,全年没有出现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六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党内法规的制度之笼,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目标,坚持“财”服务于“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奋进,以拼搏的精神状态全力做好2019年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