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治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用实际行动践行财政人的初心和使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绩。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圆满收官。紧紧抓住全市经济形势好转的有利时机,咬定收入目标,加大力度组织财政收入,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8%,比上年同期增收11.28 亿元,同比增长7.49 %。
(二)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科学安排财政预算,加大资金筹集调度力度,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76亿元,同比增长11.41%,增支36.34亿元。其中,民生方面支出286.53亿元,同比增长11.89%,较好地满足了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民生基本保障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三)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强有力
1.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全面遏制化解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目前全市已化解隐性债务32.53亿元。加强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坚守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红线底线。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逐个锁定项目风险,防控专项债券整体风险。督促项目单位及各县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杜绝债券资金沉积,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2.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扶贫支出12.3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26亿元,同比增长2.7%,实现了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分配到5个贫困县的扶贫资金为1.68亿元,占比达到74.17%。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推动实现扶贫户有收益、贫困村有产业,用于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达1.98亿元。组织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促进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上的精准、透明、落到实处。紧盯扶贫资金分配进度和支付进度,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全市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4.21亿元,同比增长66.65%,增支9.68亿元,支持解决我市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投入资金9.1亿元,支持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清单,多次召开市县财政专题会,督促解决冬季清洁取暖和燃气倒挂等财政补贴政策落实问题。
(四)推进转型综改更加有效
1.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将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全部用于开发区发展,明确了经开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开发区、经开区营造了规范、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
2.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我市成功入选2019年度国家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连续3年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共计1.2亿元,统筹用于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代偿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此外,新增市级应急还贷资金2亿元,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接续还贷”服务,支持283户中小企业续转贷,累计使用127.42亿元,财政资金放大了42.47 倍,有效帮助我市企业倒贷、续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使多个民营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3.设立长治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创新财政投入模式,支持我市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及中小企业发展等。积极争取清洁基金委托贷款,申报项目3个,贷款总资金1.78亿元,支持新型产业发展。
4.PPP工作有序推进。全市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达到37个,总金额252.24亿元。其中,新入库项目5个,总投资57.93亿元,获得省财政厅100万元奖补资金。
(五)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加力市场化运作,在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上探索新途径、摸索新办法、开创新路子。去年以来,包装优质国有资产,目前财通集团资产总额达到200多亿元,保障了我市民生项目、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力支持207、208国道环线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国道208线过境段于6月底实现通车;高效推进长治市高铁东站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节省1000余万元顺利建成市综治中心智慧安防雪亮工程,打造了全省一流的信息化平台;采取“市场融资、公安租赁”的新模式,先后向市公安局、平顺县公安局、潞城区公安局交付91辆执法执勤专用车辆等,保障了我市民生项目、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020年,财通集团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市长北干线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市体育公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345政务热线项目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目前,承接重点项目初步预计总投资约154.11亿元,项目资金到位100.89亿元,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六)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和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新突破。
1.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178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涉及财政资金43.37亿元。对2018年度财政安排的60个100万元以上关系民生公益事业的重点项目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2.72亿元,占2018年度财政项目支出总额39%。
2.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大。评审财政投资项目74个,送审项目总金额21.61亿元,审定项目预算16.65亿元,审减项目预算4.95亿元,综合审减率22.92%。
3.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审查有力。完成69个决算审查,送审金额23653.99万元,审定金额21911.2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742.75万元,审减率达7.37%。市级小额零星(30万元以下)工程审查完成170个,全年送审金额1683.35万元,财政确认金额1497.7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85.65万元,核减率11%。
(七)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社保提高标准,精准扶贫加大力度等原则,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1.支持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拨付资金4887.85万元,用于支持市直学校购置教学多媒体设备、基础设施维修等,改善学校综合基础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2.实施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安排资金5222.95万元,落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将学院收费全部返还学校,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3.保障政策落实。支持教育改革十大行动落地,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营养餐标准。
4.全力保障重点政策项目。安排20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安排5362.56万元用于商务局海关和检验检疫项目,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安排85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5.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下达就业专项资金1.58亿元,支持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及全面技能提升工程等。
6.完成“双提标”等工作。拨付资金13.55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标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保、保险等多种保障方式的作用,支持缓解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压力问题。
7.全面落实民政福利救助优抚政策。支持全市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个。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8亿元,使我市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30元。市级拨付资金2958万元,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
8.支持三基建设。投入资金8.62亿元,不断提高乡镇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干部周转房建设和“五小”建设水平,持续改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
(八)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1.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四本预算草案报送市人大审议,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明确到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大幅压缩财政预留,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依法界定市级与县区事权范围。出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区公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范市级与县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1500万元,较2018年决算压减6456万元,幅度达6.38%。按照中央、国务院规定,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31万元,同比下降7.92%。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数2076.43万元,同比下降31.49%。
4.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报表、部门预决算报表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预算公开格式,督促县级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
5.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维持市、县(区)改革前利益格局不变的原则,对潞州区、襄垣县、高新区应上解市级的残疾人保障金基数进行核定。积极推进原城郊区工商、质监局下划潞州区,原高新区工商、质监局预算管理工作划转至高新区事宜,理顺财政管理体制。
(九)党的建设和财政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着力加强财政部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干部队伍等诸多方面建设。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6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局领导班子与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诫勉、提醒谈话80多人次。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财政系统“三基建设”,对标一流、改革创新,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在市直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浓厚氛围。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财政支出标准逐年提高,支出项目逐年增加,特别是重大工程、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支出项目多、资金需求大,财政支出面临很大压力,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存在很大难度;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忽视资金绩效问题突出,支出进度慢、资金闲置浪费的情况依然存在,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十分紧迫;三是市场化运作有待增强,融资公司融资能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市场化成效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长治市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着力组织收入,努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影响,以及全市各项刚性支出的增加,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抓好收入工作,一要及早分解落实收入任务,迅速把收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各县区和重点企业,动员各方力量及早进入抓收入工作状态。二要加大力度培育财源,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手段作用,积极支持高新区、经开区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壮大财源基础,并及时把新增财源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财政增收提供有力支撑。三要增强抓收入工作主动性。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多做工作,使税务部门尽可能多承担收入任务,还要主动指导、协调税务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二)加力优化支出,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此,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不必要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在重要领域和重要产业。二要坚持稳定和发展相结合,在“三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科学调度资金,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督促力度,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三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按照要求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四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扩大重大预算项目实施重点评价的范围,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大对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监控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绩效目标。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五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审查,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谋求发展推进改革,助力各个领域取得新的成绩。
(三)聚力支撑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会议在强调三大攻坚战时顺序有调整,脱贫攻坚位列首位。为此,我们一是大力保障脱贫攻坚。继续加大扶贫投入,保持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一方面优先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予以保障,一方面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补贴资金。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从严控制增量。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大幅增加政府国土收入,提高政府偿债能力,合理分配政府债务限额。
(四)全力保障民生,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要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我们明年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促进就业创业。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加强就业创业资金保障。二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实施中高考奖励政策,保障市直学校教师待遇,推进市直薄弱学校改造,逐步补齐办学条件短板。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四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用好财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力助推转型综改,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能,把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到协调推进“供改”“综改”上来,全力支持建设“示范区”,打造“排头兵”,构建“新高地”。一是加快推进转型综改。坚持以“供改”和“综改”相结合为主线,聚焦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助力转型发展和项目建设。二是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好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担保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市担保集团组建工作,为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好应急还贷周转资金作用,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四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坚持“补考”“赶考”一起抓,确保全面完成市县国有企业改革任务。五是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树立市场化意识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理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支持开发区、经开区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