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在省财政厅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六新”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圆满收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增收4.4亿元,连续三年实现了超历史、超同期的圆满收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等带来的减收压力,我们主动作为,及早谋划,密切跟踪政策变化和经济形势,强化基层调研分析,成立专项督导组,赴各县区督导收入工作,加力实施“一县一策”,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395.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9%,增支41.12亿元。一年来,我们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大力压缩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部调减收回用于急需领域,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全力保障了市委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
(三)三大攻坚战成效更加明显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争取新增债券资金58.22亿元,比上年增长26.8%,有效保障了太焦高铁、旅游公路、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及时对各县区政府债务风险开展预警评估,落实到期债务偿还责任。加强隐性债务甄别监测,落实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按月统计上报市县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情况及风险事件。截至目前,我市无违规举债及新增隐性债务事件发生。
2.支持决胜脱贫攻坚战。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4亿元,分配到5个国定、省定贫困县的扶贫资金为1.01亿元,占比达到72.03%。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使用及脱贫攻坚政策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上的精准、透明、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县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启用工作,全面覆盖我市扶贫项目及资金。
3.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下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47亿元,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县区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等保障工作。落实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制度,对11个县区2019年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情况进行扣缴(奖励),累计资金4570万元。配合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开展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工作,获得全省第三的优异成绩。
(四)推进转型综改更加稳健
1.积极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申报工作。认真分析当前竞争态势,借鉴广东省、江苏省申报经验,先后多次深入市直单位、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摸排我市氢能产业布局等情况,制定出台《长治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等五个政策文件。联合大同、晋中等市制定我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并以城市群的形式向财政部申报。
2.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适时抓住国家增长财政赤字规模、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多次赴省厅有关处室陈情述困。全年累计争取到直达资金38.48亿元,有效弥补了基层抗疫和民生支出的资金缺口。
3.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严格落实“项目为王”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复工“两手抓、两不误”,加快补齐城建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年运用市场化手段累计筹融资63.66亿元,保障了全市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高铁东站及道路配套工程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行,主城区国道环线顺利贯通,温地公园、体育公园和儿童公园对外开放,职教园区、“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和市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使用、3个智慧停车场投入试运营、推进智慧城市云计算中心和现代建筑产业园项目建设等。
4.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长治市财政局强化保障服务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实施“一企一策”跟进服务,简化业务流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助推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为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70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新型采购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持续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政府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工作,选定12家金融机构,鼓励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助力我市贫困县农副产品销售。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市级商城入驻供应商524家,商品上架93321个,累计成交金额5850.6万元。
6.支持创新生态建设。加大创新生态财政保障力度,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出台创投奖励政策,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7.大力推进全市担保体系的建设。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提高担保贷款余额,对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下达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累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贷款约9.36亿元。推动风险共担机制,继续加强金融机构合作,与9家银行签订2:8比例的担保风险分担协议。
8.持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扎实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拨付资金2356万元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指导各县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314.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比上年同期增长9.84%,增支29.19亿元。
1.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出台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证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86亿元,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我市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2.支持教育改革十大行动落地。安排资金共2255.66万,用于课后服务费、班主任津贴、教师奖励、深化课堂改革等。
3.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落实“六新”要求,安排经费2789万元,用于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
4.大力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下达资金6.1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市直学校维修改造、教学多媒体设备购置等。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餐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条件。
5.保障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下达中职免学费、中职和高职助学金资金9339.8万元,受助学生近3.85万人。拨付资金3321.8万元,用于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重点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
6.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我市宣传活动、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场馆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
7.积极做好稳岗就业工作。落实稳岗补贴和社保费用阶段性减征、免征相关政策,全年社会保险减征、免征13.82亿元。返还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0.53亿元,应急稳岗返还1.3亿元,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下达就业专项资金1.73亿元,支持我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8.提高医疗卫生领域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双提标”政策,每人每年分别提高30元和5元。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市属国有特困企业医疗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多种方式的保障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就医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9.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预算资金130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安排债券资金1.1亿元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
10.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各项社保政策,努力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兜牢民生底线,稳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六)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操作规程。组织各预算单位编报、审核、批复绩效目标920个,涉及金额40.11亿元。对545个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双监控”,占部门预算资金的72.59%。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40个重点和民生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51亿元。
2.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01个,送审项目总金额22.37亿元,审定项目预算16.6亿元,审减项目预算5.77亿元,综合审减率25.79%。
3.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审查有力。完成市本级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106个,送审金额2.51亿元,审定金额2.19亿元,核减率达12.9%;市级小额零星工程审查备案确认项目200个,送审金额2472.46万元,审定金额2085.32万元,核减率达15.7%。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资产的配置,积极推行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严格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七)财政改革持续深化。
1. 开展“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试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对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开展“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试点,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审核。
2.扎实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财政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再造”,提前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对预算管理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
3.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收回资金2亿余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面对市县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慢的问题,我局紧盯关键环节,提前分析预判,强化工作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拨付进度,加强财政支出进度考核,确保及时形成实际支出。
5.持续推进财政票据改革。积极推广“二院模式”,市直11家医疗机构实现上线运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组织省直16家医院相关人员到我市第二人民医院实地调研考察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经验。
6.加快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定出台教育、科技、交通、医疗卫生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市县政府之间事权范围,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市县政府间利益关系。
7.全力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召开全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聚焦6方面改革任务,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八)党的建设和财政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创建“五型机关”、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为重点,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践行领袖嘱托,率先蹚出新路”主题党日活动、“五学五查五整五提升”专项活动。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着力加强财政部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干部队伍等建设,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6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局领导班子与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诫勉、提醒谈话80多人次,在市直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浓厚氛围。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长治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目标,坚持“财”服务于“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奋力拼搏的精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推动“十四五”财政改革发展顺利开局。
(一)开源节流挖潜增效,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一要及时研判经济形势。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强财税协作,细化征收措施,提高组织收入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强财源建设,夯实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算好时间账、任务账、序时进度账,全力以赴组织2021年财政收入。二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做好节流减支,坚持“有保有压”,在持续保障民生支出的同时,努力节流减支,加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的压减力度,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围绕市委确定的重点工程和民生领域支出需求,切实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一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放松。逐步消化存量,从严控制增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尤其是隐性债务的化解工作要严格按照化债计划进行,确保实现“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标。二要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向省财政厅争取更大的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支持我市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其他民生事业。三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并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一要支持培育创新生态。坚持把创新放在转型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聚焦“六新”助力转型。落实好《长治市创新生态建设30条》,强化财政金融支撑,支持做强产业平台,扩大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抢发展机遇,支持我市实现传统产业向新型化、高端化产业发展,传统能源向新型能源的转型升级。二要全力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主动破题攻坚,着力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激活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支持开发区发展,支持招商引资,支持大项目、好项目、高端项目、税收贡献大的项目。三要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全市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提高担保贷款余额。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降低企业负担。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攻坚保障。一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要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推动教育改革十大行动落实,保障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顺利实施,逐步补齐办学条件短板。三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支持普惠性民生建设,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落实好救助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补助政策。四要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坚决完成环保约束性指标。五要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支出分类管理,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二要加大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的平衡力度。收回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县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力度,提高县区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三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决算审查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持续加大评审力度,紧抓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拓展审查的深度与广度,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关口。
新的一年,财政工作将面临新的更大挑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思想武装、凝聚共识合力,奋力拼搏、不懈奋斗,在应对危机中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